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信號彈變逞凶工具 應管制

◎ 陳宏煇

日昨,一名二十一歲女子因為失戀心情差,往樓下丟擲信號彈,造成路邊一輛轎車擋風玻璃遭焚燒碎裂。

事實上,這幾年來,信號彈成了青少年示威、逞凶鬥狠的工具,主要原因約有以下三點:一、容易取得,上拍賣網就買得到。二、價格便宜,一支五、六百元就買得到。三、沒有管制,二十年來都未列管。

一名學生曾提及,高中時曾與商店服務人員發生口角,一時氣憤下上網購買信號彈,並到對方的商店丟擲,豈料信號彈引燃後的瞬間高溫,讓商店內裝潢付之一炬,而他也因此(公共危險罪)被送進少觀所三個月,而父母更為此賠償近百萬,讓他深感後悔,現在只能努力讀書以求改過自新。

其實,信號彈原先設計是作為求救的工具,一般都是登山客和漁民在使用,但卻因上述原因而被青少年濫用,而成為其犯罪或嗆聲的工具,只是信號彈引燃後會施放高溫達千度,且持續近一分鐘,即使像鐵或銅也很容易便被燒融掉,一旦在人體身上引燃,後果不堪設想。

筆者建議,政府及相關單位除了應加強宣導和教育民眾不要濫用信號彈外,更應有所管制與警示作為,不要讓信號彈能夠輕易地取得,而成為社會的一顆不定時炸彈。

(作者現任大學教官,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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