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NT$5,000,000的曠世鉅著

◎ 陳文卿

《儒林外史》敘述從前官場行賄有一招是,縣太爺夫人開了一個畫室,畫了一些山水、仕女圖藝術水準平平,但卻都有人出高價買走,買主並特別要求標註姓名,說穿了是藉買畫名義向縣太爺送厚禮。

(記者黃耀徵攝)

王炳忠親友帳戶中被查到有來歷不明的五百萬元。王炳忠說,這筆錢是在中國大陸出版著作的稿費及版稅收入,都是正當的商業收入。可是如果連郁慕明都說王炳忠只是一個小朋友罷了,卻居然可以寫出一部稿費高達五百萬元的曠世鉅著,其價碼可能連暢銷武俠名作家古龍、金庸都自嘆弗如。因此如果不是郁慕明看走了眼,則合理的推估如前面的故事一樣,這五百萬元可能是來自中方的買畫錢了。否則建議台灣的知名出版商應該與王炳忠接洽,讓這部稿費高達五百萬元的鉅著在台灣出版以一飽國人眼福。

國台辦主任張志軍被媒體問及王炳忠事件時,抨擊:「台灣只允許台獨份子放火,就不許主張和平統一的人點燈?什麼道理?豈有此理!」

這句話問得很好,國人也可問問張志軍,為什麼中國只允許主張統一的人放火,不許主張台獨的人點燈?而國台辦極力撇清絕無提供王炳忠資金一事,其實正可以給檢調單位一個很明確的偵辦方向,因為連國台辦也同意拿錢給台灣人搞統戰活動是台灣法律所不容的事,因此檢調單位務必查清楚,若確有其事就一刀斃命了,回歸法律即可不必去扯到政治面的問題。

(作者任職環保服務業,新竹市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