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社論》中國其實在審判自己

台灣公民李明哲昨天在中國湖南岳陽法院接受審判,當庭對檢方指控罪名認錯認罪,承認自己「散佈惡意攻擊中國共產黨現行制度、中國政府的文章與言論,撰寫惡意抹黑制度的資料文字,意圖顛覆國家政權」。一如到場旁聽的李妻李凈瑜出發前在台北所說,李明哲果然「被認罪」。在中國,異議人士「被認罪」,司空見慣;但台灣人遭到如此對待,不容等閒視之,本案因此廣受國際矚目。

一如到場旁聽的李妻李凈瑜出發前在台北所說,李明哲果然「被認罪」。(資料照,李明哲救援大隊提供)

李明哲今年三月從澳門入境中國,在廣東珠海遭拘留,隨即音訊全無;經李凈瑜窮追不捨,中國官方十天後才宣稱,李明哲「涉及危害國家安全」事件,接受「有關部門」調查,但具體罪狀、身處何地,都未公開說明。經關押近半年之後,當事人才終於在審判中露面。

在台灣任職於社區大學的李明哲,如何去中國犯下「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罪行?從檢方起訴書及法庭程序看來,案情顯然深具「中國特色」,如實反映中國政治法律現狀。

在台灣任職於社區大學的李明哲,如何去中國犯下「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罪行?(取自直播)

最明顯的,李明哲顯然「被認罪」。從法庭過程看,李明哲「完全認錯」,不僅承認自己幹下犯罪行為,與另一被告彭宇華等接觸是錯誤的,為自己的思想認錯,還一再陳述自己的犯罪經過,深切表達「認罪、悔罪」,感謝當局「文明辦案」。有這樣的全盤認罪,官派辯護律師的功能,只剩為被告請求法官從寬處理而已;坦白從寬,被告或有機會被從輕發落。李凈瑜行前指丈夫若遭「被認罪」,請各方體諒,不僅有先見之明,也是看透法庭演出的「中國特色」本質。

這一「被認罪」戲碼,台灣和香港人民都見識過。在戰後白色恐怖時代,黨國當局就是用這一套對付台灣人民,以控制言論,打壓政治異議及反對人士。當年國民黨政權動輒以莫須有的指控加在異議人士頭上,還要被告坦承錯誤,譴責自己的思想,為當局羅織「意圖叛亂」等罪名配合演出。在香港,兩年前的銅鑼灣書店事件中,書店創辦人林榮基等五人「被失蹤」到中國,引起軒然大波;後來現身媒體受訪,宣稱「自願偷渡回內地協助調查」,在承認錯誤並「認罪」之後,才得以返港,並要警方撤案。

國共兩黨這種手法,印證兩黨師出同源,連壓制反對者所使出的招數都一個樣,是有同一文化的「中國黨」。兩者的差異,只是國民黨後來被台灣民主潮流所制約,不敢再恣意妄為;共產黨自認「中國崛起」,變本加厲,近年不但常用來對付外國記者和維權人士,如今連台灣人也在其壓制之列。

更霸道而可笑的,李明哲還當庭感謝當局「文明辦案」。對中國打壓民主及維權運動頗有了解的李明哲如此表態,足見在中國的政治案件法庭,導演、劇本、台詞非但深具中國特色,還萬變不離其宗,都出自中央工廠統一編製,只是演員按不同案例有所更換而已。

「中國黨」壓制異議較大的差別,在公開審判。一九八○年二月,在國際壓力下,國民黨政府公開審判美麗島事件被告,被告辯護律師與檢方在庭上針鋒相對,被告也反駁當局羅織罪名,台灣人民最終還黃信介等被告公道。二○一七年九月,中國審判李明哲,雖設計了公開戲碼,旁聽、採訪卻受重重限制,被告全無辯駁,還倒打台灣媒體一耙,稱讚中國的法治。

由此看來,台灣與中國的司法文明,相差至少三十七年。雙方差距如此懸殊,世人看在眼裡,表面上是中國審判李明哲,實質上是中國在審判自己。

李明哲案最值得稱讚的,要數李凈瑜。在丈夫「被失蹤」之後,她為營救李明哲四處奔波,言所當言,為所當為,堅毅不撓。李凈瑜直言,自己經歷一場政治迫害大戲,見證了台灣核心信仰價值和中國的差異性,台灣和文明世界都不能接受中國那一套。勇哉!李凈瑜,台灣社會要極力當她的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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