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芬普尼雞蛋事件十問

◎ 吳明敏

不能解決食安問題的政府,就是一個不及格的政府……如果現在的政府做不到,那就換有能力的人來努力。」(蔡英文,2015年7月4日)

食安事件在國民黨時代頻傳,成為壓垮駱駝的稻草之一。到了民進黨執政,雖將確保食安列為施政重點,但事件還是不斷爆發。單就2017年,家禽產業就有高病原禽流感、戴奧辛鴨、戴奧辛雞蛋,8月更是爆發甲狀腺癌高致病風險的農藥殘留-芬普尼雞蛋

政策已經改弦易轍,為何食安問題未見改善?

回顧芬普尼雞蛋事件,消息一傳出,政府的回應是:「國內沒有家禽外寄生蟲的核准動物用藥」、「從未聽過蛋雞使用芬普尼」、「國內家禽、家畜都不得使用芬普尼」、「芬普尼並非家禽家畜核准用藥,並未監測」及「雞肉產品並不會有芬普尼殘留問題」。

這種回應,反映出主政單位「推諉塞責」的心態。

試問:

1.全國蛋雞場,仍有很大比例採用開放式或半開放式飼養,夏天高溫多溼,容易滋生蝨蚤蚊蠅。事實上,「百蟲淨、除蝨靈、金雞乳劑、動物用金鳥ETB乳劑等」蛋雞外寄生蟲動物用藥,早經核准,列於「禽舍及禽隻外用驅蟲藥品清單」(農委會防檢局106.08.30),何以說「沒有家禽外寄生蟲的核准動物用藥」?

2.為去除蝨蚤蚊蠅,雞場使用芬普尼或有機磷劑農藥,是眾所皆知的實情。明知雞蛋訂有二氯松殘留容許量0.05ppm,二氯松屬有機磷劑(行政院公報第022卷第50期,20160318,衛生勞動篇)。主事官員何以未深入現場關心而以「從未聽過蛋雞使用芬普尼」這種鴕鳥式的說詞搪塞推諉?

3. 2015年1月20日已公告「農民不得隨意取得已經禁止販賣的農藥(2016年1月1日起實施)」,同時刪除4.95%芬普尼水懸劑使用範圍及方法,公告迄今超過兩年,如今才發現此一違禁農藥在蛋雞場普遍使用,難道不是農藥安全管理效能不彰?為何不正視現實,卻以「從未聽過蛋雞使用芬普尼」這種官僚說法回應?

4.「國內家禽、家畜都不得使用芬普尼」,除芬普尼外,家畜、家禽飼養場有無其他各種殺蟲藥物的濫用?有問題的家畜、家禽(包括蛋雞)及其製品,有何具體作為免於流向市場?

5.淘汰蛋雞的屠宰場約20場,每月屠宰80幾萬隻,製作雞肉鬆、雞肉條、雞精及鹹水雞等,「芬普尼並非家禽家畜核准用藥,並未監測」及「雞肉產品並不會有芬普尼殘留問題」,是否表示未曾檢測把關?

6.政府宣布「全國蛋雞場已全數採樣、檢驗完畢,總計採樣1,451件樣本」。全國蛋雞1,818場(農委會106年第2季畜禽調查),顯然有許多蛋雞場沒有被採樣?未取得合法登記證的蛋雞場,有沒有採樣?能否保證市場上不再流出芬普尼蛋?

7.「畜牧場應置獸醫師或有特約獸醫師,負責畜牧場之畜禽衛生管理(畜牧法第9條)」,畜牧場的用藥管理,似乎徒具虛文?

8.開放式或半開放式飼養的雞蛋之主要運銷商是蛋商公會會員,是否有必要對各種動物用藥和農藥的檢驗項目、殘留標準,公布正面表列,及訂定各批雞蛋的抽樣比例和檢驗結果處置的SOP,由蛋商公會會員執行?

9.教育雞農保持蛋雞場的環境衛生,落實畜牧場管理,提供合法的藥劑資訊,並教導安全用藥,落實獸醫師制度,有那麼困難嗎?當歐洲芬普尼蛋事件沸沸揚揚之際,主責官員難道不會反思,同樣藥檢漏洞也可能在台灣發生而主動稽查?

10.近年來,相同食品不安全事件,未能記取教訓,歷史重複上演。2015年,高病原禽流感疫情大爆發,行政怠惰是主因,這次芬普尼雞蛋事件是否也是同一批官員主事?

執政輪替,本該帶來新的政策以及新的作風。然而,執政輪替前後,主責的局處署負責人和主辦官員,幾乎紋風不動,遇到疫情或食安事件推諉態度,不因政黨輪替而有所改善,似乎有「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官,好官我自為之」的感覺。

這種情形,如果是中央部會普遍性地現象,試問現在還是民進黨執政嗎?

(作者為台灣農業產學聯盟理事長、農業科技研究院前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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