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人民參審 如此虎頭蛇尾

◎ 林裕順

去年,小英總統五二○就職演說,談及司改議題聽眾有感、掌聲最大。今天,總統府召開司革總結會議,五個組別一○一位委員,總計四十餘次會議,歷經半年開會,如何收尾應值關注。面對「人民頭家」國際浪潮,司改政策必須「人民為本」,司改變革應該「人民有感」。然而,有關「人民參審」議題,有討論、沒決議,「虎頭蛇尾」。

日本凡涉殺人、強盜、販毒、放火等重大犯罪,隨機抽選六名民眾與三名職業法官,共同參與審判程序並一起決定罪責有無、刑罰輕重。該國每年接受參審通知而與法院連結的民眾,高達二十五至二十六萬餘人,進出法院參加審判選任了解審理過程有四、五萬之多,實際坐在法庭與法官共同決定個案公平者近一萬人。換言之,人民參審讓平常不與法院往來的數十萬民眾,藉由其參與法庭程序經驗分享周遭家人、同事,正是強化司法透明、降低司法門檻、提升司法公信等司改目標的具體實踐。近年,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司法信賴度」調查,日本以六十五%高於全體會員國平均值的五十四%。

台灣討論人民參審司改可能,總是侷限民眾參與審判有無表決權等,或應採行英美「陪審」、歐陸「參審」,爭論不休、對峙互槓。二○一七年,日本最高法院最新調查統計,即使抽選來到法院參審的一般民眾,仍有多達五十一%持「不想參加」、「不太想參加」的想法。分析其原因,包括審理期間過於冗長、企業人力不足、正職工作減少、人口平均年齡老化、民眾對於人民參審關注下降等。對照台灣現狀,相關問題同樣存在,並且如何克服本地「自掃門前雪」或「訟終凶」社會氛圍,吸引人民參與,審判程序如何減低民眾負擔,願意共同維護社會公義,方是該國順利推動人民參審的成功關鍵。

二○○九年迄今,日本最新統計實施人民參與審判計約一萬兩千餘件,總計宣判死刑二十九人、無期徒刑近一百八十人、十年以上徒刑者超過三千人。一般民眾參與審理程序,平均審理程序前後三天、開庭僅四次左右,且審理過程民眾感覺容易了解、有所貢獻者高達九成。意即包括死刑與否等重大爭議案件,不是價值選擇、宗教信仰的抽象爭辯,而是面對眼前被告「人體肉軀」的常識判斷、是非對決。台灣司改國是會議結論條列十二項主題洋洋灑灑,但若不能調整審理程序事實主張、證據調查「目視耳聞」、「即知其義」,人民參與審判仍舊霧裡看花、隔閡依在,相關司改變動倡議仍是「空有其表」。

(作者為司改國是會議委員、中央警察大學刑事警察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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