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不夠親中? 太親中!

◎ 林春妙

日前筆者與美國政界友人餐敘時,一位來自美國國會山莊的政治工作者問道:「我實在不懂,台灣貿易有四成來自中國,尤其近十年內狀況倍增,台灣政府思考的應該是如何防止繼續增高,甚至要開始降低,怎麼還要跟他們繼續簽貿易協定呢?」再問:「有什麼是美國或他國無法提供給台灣的,讓台灣非得跟中國做生意不可?」

美國友人的問題直指對中關係的問題所在,也是這幾年來,台灣為了貿易導向而犧牲國家安全的現況。這種狀況就好比一位重症高血壓病患,明明已經不能再繼續攝取更多鹽分,必須要嚴格限制了,醫生卻不限制他的鹽分攝取量,只管制他如何吃鹽、吃鹽的時候夠不夠公開透明。這樣不是讓原本就很嚴重的病況更加劇嗎?

這也更讓我們思考,「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是否真有那樣的急迫性?站在國安考量,建立民主防衛機制當然重要。因此,先不論民進黨是否賣台,在二○○八年到二○一四年間,馬政府和中國簽訂了二十一項協議,很多都還躺在立法院的待審法案清單中,這些都應該立刻停止協議生效、重新審視。真正急迫的,是受民意付託的民意代表,應本其民主正當性的授權,凝聚政治力,採取一切必要合法的措施,終結、排除中國這些猶如白蟻齧食台灣的賣台協議。

也就是說,再增加任何對中國加強聯繫、交往或深化對中國倚賴的任何協議,根本沒有必要。台灣現在不是跟中國交往太少,而是倚賴過甚,幾乎已危及台灣政治與經濟的自主及獨立。因此,當務之急所應審視的是,實質上對中國已產生的各種過度倚賴情勢應如何減輕、甚至中斷,而不是如何建立與中國加強聯繫的程序。如果目的是錯的,制定程序就成了毫無必要的枝微末節。

近日,執政黨政治人物的親中說和不當的九二共識比喻,同樣令我們感到不解與憂心,台灣當務之急是對於過度依賴的修正與斷離,確立正確的目標,建立與重建自主的規劃及執行。程序的正義,應該是在追求正確所設之手段,錯置手段與目的及無視輕重緩急,也是有識之士必須注意的地方。

(作者為基進黨文宣輿情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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