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財政部專扯小英後腿?

◎ 賴振昌

財政部表示稅改絕不會「劫貧濟富」,中低所得者分配到的減稅利益比例不會減少;一定會調高綜所稅標準扣除額及薪資特別扣除額,並搭配調高營所稅、降低綜所稅,來衡平稅收。這樣的宣示看似符合公義原則,但其實患了嚴重邏輯錯誤的毛病。

因為我國現行所得稅法係採用累進稅率,隨著所得的多少,分為五%至四十五%不等的六個級距。當定額的調高標準扣除額及薪資特別扣除額,對適用不同稅率的納稅人而言,將產生不同的節稅效果。例如當扣除額提高一萬元時,對低所得者適用五%的納稅人,只能少繳五百元的稅款;但對於高所得者適用四十五%的納稅人,卻可以少繳四千五百元的稅款,兩者節稅效果差距甚大。因此,財政部宣稱將採調高扣除額的主張,會使得高所得者獲得的節稅效果,大於低所得者所能少繳的稅額,這種方法與財政部表示稅改絕對不會「劫貧濟富」的精神相違背。

政府若要落實量能課稅的租稅正義,在提出所得稅的修正方向時,除了強調照顧中低所得者的精神以外,更要注意採用的方法是否能達到預期目標。進行租稅減免時,不可一味提高定額的扣除額,而應以調整所得稅稅率結構,適度降低中低收入者或薪資階層的稅率級距為宜。例如將現行的邊際最低稅率調降,或擴大各級稅率的適用金額差距,如此才可真正做到減輕中低所得者租稅負擔的目標,而不是在幫高所得者創造更高的節稅利益。

另外,受到補教狼師案件影響,立法院財委會提案要求財政部立即檢討現行補習班免徵營業稅的規定,財政部長卻只允諾十日內發函教育部檢討。這樣的回應方式給社會觀感甚差,因課稅權屬於財政部法定職權,補習班應否課徵營業稅,教育部意見最多只是主管機關的參考建議。對於社會重大的民意反映,主政單位的態度只是要發函詢問,會給人不夠勇於任事的消極態度。

值此五二○前夕,各界都在檢討新政府的執政績效,財政部空有追求公平正義的理想,卻沒有用對方法;加上面對社會輿論不能精確掌握,而給人有推諉卸責的負面印象,難怪蔡總統領導的政府雖然戮力從公,施政成果卻一直讓人民無感啊!

(作者為前臺北商業大學校長、前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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