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透明釋憲,更待何時?

◎ 蔡志宏

五年的等待:司改國是會議第二分組終於在上週決議建立釋憲聲請書公開機制。這一刻,我等了五年之久,心中感傷與感動雜陳。

五年前,我因為一件聲請釋憲案,開始關注大法官釋憲程序缺乏公開透明機制的問題。為此,我不但在釋憲聲請案中,請求應公開法官釋憲聲請書,還多次在貴報投書表達關心釋憲制度的透明發展並提出建言(可參看「法官釋憲聲請書,為甚麼不公開?」「模擬憲法法庭創時代意義」等文)。不過,感傷的是,五年來,這樣的意見,並沒有獲得司法院的實質重視及回應。於是,我期待此次司改國是會議,可以因為非法律人的參與,帶來真正改革的契機,現在看到他們努力的成果,怎不令我感動?

五年前,我因為一件聲請釋憲案,開始關注大法官釋憲程序缺乏公開透明機制的問題。(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看得到的努力:這一次,司法院對於改革建言的即時反應,也是值得稱讚的:司法院在第二分組決議當日,隨即發出新聞稿表明:將儘速研擬妥適方案,為透明釋憲努力。接著,更在上週同性婚憲法法庭辯論前,就將釋憲聲請人、關係機關的聲請書、爭點聲明乃至鑑定人之鑑定意見全部上網,讓關心此次憲法辯論的民眾可事先窺其堂奧,而不再只是必須臨場摸索,有聽卻難懂。如此一來,如果大法官做出解釋,改變現有的法律秩序,也才具有必要的正當程序與基礎。相較於過往外界無從知悉有何案聲請釋憲,無從參與關心,卻突然要接受大法官解釋結果,如此開大門、走大路的開闊格局,才是我們要的大法官釋憲!

制度化的期待:當然,這些都只是透明釋憲的起步,未來還有許多可以提升的空間。現在最迫切的,就是將透明釋憲加以制度化。沒有制度化之前,司法院任何自發性的透明作為,都只能算是隨興演出,隨時可以翻臉收回。一年多前,我投書「釋憲黑箱,孰令致之?」嚴厲批判司法院無預警關閉大法官待審案件網頁資訊,依然殷鑑不遠。因此,我建議:司法院應該即刻修訂大法官案件審理法施行細則,明文規定釋憲聲請書的公布與接受各界意見的呈遞,乃是釋憲前的必經程序,讓所有案件,享有相同規格待遇。又或者,司法院許院長應儘速召開大法官會議,將我先前公開法官釋憲聲請書的聲請,趁此機會,一舉做成解釋,確立公開透明釋憲就是憲法價值,向歷史承諾透明釋憲,永矢咸尊!

(作者為智慧財產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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