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整體方向明明是進步的,卻老是有人開倒車。
譬如司法改革,還沒做出成績,居然先盤算要限制記者不得出入檢警辦公室。
倘若想確保「偵查不公開」,用刑法「洩密罪」就可追究;再怎麼野蠻,也不能拿著雞毛當令箭,假藉司改箝制採訪自由。
又譬如新北市議員林國春,率領退休警察在忠烈祠外抗議年金改革,卻數落蔡英文總統:蔡小姐養尊處優…花國家的薪水,拿我們的薪水來養,有沒有道理?該不該殺?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率領退休警察在忠烈祠外抗議年金改革,卻數落蔡英文總統:蔡小姐養尊處優…花國家的薪水,拿我們的薪水來養,有沒有道理?該不該殺?(照片擷取至自由時報電子報youtube)
這段話主詞是蔡英文,一聽就知道是針對蔡,何況林國春還補上一句「這在過去是要『砍頭』的」。
林國春本意若是指「砍禮遇」就必須說出這三個字,但他在現場說的是「砍頭」,砍頭就是砍頭,就算用機器貓小叮噹的宇宙無敵翻譯機,也不會變成林國春後來硬拗的「砍禮遇」。
林國春當過警官,訊問過人犯,製作過筆錄,對於用字遣詞的敏感度,比一般人更強。他對著群眾問蔡英文「該不該殺」,群眾還回應他「該殺」,若這不叫煽動犯罪,那什麼才是?
共軍曾仿造台灣總統府模型實施「斬首演習」,斬首即砍頭,是針對台灣元首的極端敵意行動;當總統在忠烈祠裡致祭陣亡將士時,林國春怎能在外面針對總統嗆聲「砍頭」?
好漢做事好漢當,小叮做事小叮噹。林國春敢說不敢當,迂迴詭辯,補述注釋,還誣指媒體斷章取義,是屬「犯後態度不佳,未見悔意」。
再怎麼野蠻,也不能出言危害國家元首的人身安全,這是公民基本素養,何況是六都的市議員。
倘若是無心之錯,就應坦然道歉,為造成國家社會的不安表示歉意,並呼籲全民勿對總統有任何不禮貌舉動,這才是亡羊補牢。
林國春是刑事鑑識出身,套句刑事鑑識的老話「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這次失言,將痕跡永存。
(一刀未剪版) 林國春掀仇恨言論 嗆蔡英文該不該殺 影片
(莊榮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