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一例一休沒那麼嚴重

◎ 林進國

一例一休議題至今眾說紛紜,然而一例一休到底有甚麼影響,筆者濃縮如下。

一、全國統一全面實施週休二日:就製造業而言,法定工時每週由四十四小時縮短為四十小時,對於現行已實施週休二日的企業無影響,對於週六半天或隔週休的企業,若要維持週六上班則需支付加班費。

二、勞工休息日加班:舉月薪三萬六千元,日薪一千二百元的勞工為例,休息日加班八小時舊制為倍薪一千二百元,新制為一千九百元,勞工增加七百元加班費。

三、勞工例假日加班:舉月薪三萬六千元,日薪一千二百元的勞工為例,例假日加班八小時舊制為倍薪一千二百元,新制同為一千二百元並需補休一天,勞工增加一天補假。

四、勞工平日加班:與現行舊制相同。

五、一例一休之時間定義:一般製造業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日。

一般公共運輸與服務業,休息日與例假日由業者依其產業特性與勞工協調排定。

舉我們公司與合作工廠為例,目前均已實施週休二日,若有訂單需求大多安排平日加班,新制並不會增加額外成本,若訂單多到連星期六、日都要加班,我們將會很樂意多付一些加班費給配合公司生產的同仁夥伴。

一例一休是台灣提升勞動品質的重要法案,立法過程中,資方說會增加經營成本,勞團與在野黨則主張二例假及保留七天國假,最後通過一例一休的立法,此法案應是勞資雙方可以勉強接受的版本,在我們的商業談判過程中少有皆大歡喜的局面,任何生意的締約或議價談判,我方與客戶方努力將雙方認知與差異盡量縮小,進而達到雙方可以勉為接受的條件與結果。

一例一休才剛上路就有部分企業大喊要漲價與縮班,相關新聞整天占據新聞版面,搞得社會一片漲聲響起、人心浮躁不安,明明是一個好的法案卻弄到烏煙瘴氣,對此執政當局必須負起最大責任,除了以簡單易懂的方式讓人民了解一例一休之外,後續法案不臻完善之處,必須採納產業意見與需求進行更完整的配套立法,更要嚴查帶頭喊要漲價的企業與運輸服務業,徹底審查他們的人事成本,若屬無病呻吟的漲價,圖謀賺取政府新制黑心錢,必須修法嚴辦。

(作者為科技公司營業部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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