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責任保險 傷害保險

◎ 葉啟洲

蝶戀花旅行社翻車事件的保險理賠問題,媒體上充斥著錯到離譜的說法,不得不出來說幾句話。

保險有很多種。法律要求旅行社投保的,叫做「責任保險」,主要目的是保護旅行社自己,可以有保險替他承擔對旅客的賠償責任。旅客不是這種保單的直接保護對象。只是保險公司替旅行社賠償時,旅客可以順便被保護到而已。這種保險中,保險理賠的條件是,旅行社依照民法有賠償責任。有權要求旅行社賠償的,也必須是民法所承認的被害人。

事件中的哥哥,關於其父母的罹難,是民法上的被害人,所以保險公司替旅行社賠了。賠得這麼快,已經是特別處理。一般情況是要等旅行社賠償責任確定,保險公司才對被害人直接理賠。

但關於他妹妹的罹難,只有在他實際支付的喪葬費部分,他才算是間接被害人。其他項目中,他都不是被害人,即便扶養權利人也是被害人,但他應該沒受到妹妹的扶養。所以說,保險公司沒給他喪葬費用之外的理賠,百分之百是沒有錯的。不要把保險公司妖魔化。

可以直接保護旅客的,叫做「傷害保險」,也就是俗稱的意外險。保險理賠條件跟旅行社的賠償責任無關。不論旅客拿到多少保險金,都可依民法再要求旅行社另外賠一次。法律並沒有要求旅行社替旅客買傷害保險,因為不論花多少錢買、保險公司理賠給旅客多少錢,都不會減少一丁點旅行社對旅客的責任。

法律不能夠強迫任何一個人花錢替別人買保障,然後讓他一丁點賠償責任都不能少,不然就是慷他人之慨。(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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