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年金 年齡 兩回事

◎ 黃瑞培

年金改革國是會議在即,陳建仁副總統再次強調,若退休年齡延後、提高提撥率、降低所得替代率……,即可大幅延長年金壽命。話說雖然「多繳、少領、延後退」都是年金改革的解藥,但三管齊下恐成毒藥!

儘管國人「平均餘命」已逐年延長至八十歲,「平均健康餘命」近十年來依舊在七十歲徘徊,並未隨之等量增加。一刀劃下退休年齡的結果,不僅許多人終其一生領不到退休金,也將嚴重妨礙職場新陳代謝,影響年輕人就業。何況「退休金」屬於「職業年金」,係為退休初期提供生活保障,應以「工作年資」做為計算基礎,採計「年齡」則顯得不倫不類!

筆者建議退休年金以「支領期限為工作年資之一半」,取代「年齡六十五歲始得請領」方案,例如工作滿三十年,退休年金支領期限為十五年,繳長領長、繳短領短,期滿回歸國民年金基本保障,亦毋須為軍教等個別職業另外訂定退休年齡標準。如此不僅可兼顧公平正義,消弭「退休貴族」;也因支付訂有期限,不致拖垮財務,讓年金得以永續。

(作者為高階醫管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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