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本土戲劇 先搶救再扶植

◎ 許普堯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通過相關法案規範電視業者,在每晚八點至十點的黃金時段須播出二十五%至五十%的自製劇、非本國節目不得接受冠名贊助,違者將開罰最高二百萬元。此舉對於台灣目前內憂外患的廣電產業,可以說是跨出正確的一步。

早在二○○六年,新聞局就曾經建議,無線電視台在晚間八點的黃金時段應播出本國節目,同時希望七成的自製節目在此時段播出,不過,當時討論的範圍僅限無線台,且並無下文。現在,NCC終於為了挽救台劇而通過一連串的廣電法規,即便消息一出引起不少網友批評「治標不治本」,筆者依然認為,適當的限制,才是扶植影視產業的必要措施。

南韓在文創、影視產業近年來成績斐然,除了政府傾全力支持、扶植外,南韓政府嚴格制訂本國自製節目政策,要求國內三大電視網需播出至少四十%本國獨立製片之節目。中國則規定境外電視劇不得超過電視劇總播出時間二十五%、晚間六點至十點的黃金時段更不得超過十五%。即便身為歐盟成員的法國,亦規定在晚間八點半至十點半的時段須播放法語節目、歐洲製片節目。事實上,許多國家都有保護本國影視產業、規範自製節目比率的「文化政策」。

媒體業者為追求高收視率、低風險,不願積極投入自製節目,以大手筆購買外國節目的方式(已有收視率保證),不僅壓縮本國節目製作成本,長久下來,更忽略了培植台灣影視產業的重要性。台灣除有豐厚的文化底蘊、美麗的山水景色外,更不乏影視製作人才,發展本土文創影視產業,台灣已經沒有左顧右盼的時間,NCC對廣電法規的制訂只是第一步,接下來該如何扶植產業突破困境,就看文化部端出什麼政策了。

(作者為世新大學新聞系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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