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不信廢不了監察院

◎ 劉一德

監察院目前共有十八名監察委員在任,尚有十一名懸缺。監察權的職責在於公正監督行政權使政府能夠善治,但目前在任的監委全數是馬英九任內所提名,這十八位「馬友友」受到任期的保障。前朝遺毒把持的監察院,恐會成為未來掣肘行政權的發動機關。為淡化馬英九勢力,並與之制衡,將十一名監委懸缺補滿,是不得不為之的務實決策。

補提名監委是當下的權宜之計,長遠而言監察院必須廢除,但如循時代力量所倡議的「修憲」主張,是絕不可行。依據目前的修憲程序,必須要先由國會發動,經立法委員四分之三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才能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進行公民投票,有效同意票必須超過選舉人半數以上,才能完成修憲程序。這樣難如登天的門檻使得「修憲」成為不可能的任務,相較之下透過「公投制憲」較有可能達到憲政改革的目的。

惟「制憲權」目前並未被規範在《公投法》之中,如此一來使得民進黨、時代力量所提之憲改主張都成為空話口號。現行公投法僅賦予人民「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權」,人民對於憲法的創制權被箝制,僅能被動等待國會跨過那不可能的門檻。因此呼籲民進黨及時代力量,如真有憲改之決心,切勿刻意擱置公投法修正案,立即修改公投法第二條,讓人民能真正握有制定憲法的權力,只有透過公投制憲,才能實現廢除監察院等憲改主張。(作者為台聯黨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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