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宗鑫
隨著新政府上任後兩岸局勢的詭譎多變,立法院兩大黨團均有強化我國反情報體系並賦予法源依據的共識,然而相關討論卻始終侷限於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使得相關法案延宕迄今。
情報工作的重要性早已人盡皆知,而反情報工作也並非新概念,只是我國社會過去普遍以「保防」一詞稱呼。相較於情報工作採取主動、攻勢性的向外佈建、偵蒐;反情報工作則屬於被動、守勢性的預防機密外洩或人員遭滲透,惟有兩者相輔相成,才能建構完善的國家情報網。
現行法制下,情報工作有「國家情報工作法」賦予明確法源依據,本應與之等而視之的反情報工作,卻僅由行政院以一紙內容空泛的「全國保防工作會報設置要點」充當行政命令,具體工作項目、職掌權限等均付之闕如,無異於在費盡心思取得情報後卻大開外洩的方便之門。
我國反情報工作依接觸對象不同,分為軍中、機關、社會三大體系。軍中反情報工作由軍事安全總隊統籌,輔以設置於國軍各單位內的保防官,在講求紀律與服從的組織文化下,推動尚稱順利。
機關反情報工作由調查局職掌,行政院各所屬部會礙於行政命令雖需配合,但在廉政署成立並將政風部門併入後,常駐於機關內的政風人員更側重於貪瀆線索的發掘,形成調查局有權無能、政風機構有能無權的扭曲現象。
社會反情報工作由警政署、移民署負責,惟在面對掌握關鍵技術的公司或研究機構時,往往在沒有法源依據下,難以期望民間配合。
而三大體系之間,更因欠缺統合指導的上級機關,使得彼此如多頭馬車般各自為政,凡此種種均有賴法制化的推動才得以解決。
面對恐怖組織、駭客等各類非國家行為者在後冷戰時期逐漸興起下,國家情報網所遭遇的威脅更形多元紛呈,然而我國因過去白色恐怖的陰影仍深植人心,使得民眾對於人權、自由的想像經常無限上綱,動輒隨媒體報導以「東廠」等負面辭彙解讀相關政策立法,殊不知民主若無法治相佐,危機將四伏於開放社會中。
(作者為現任法務部調查局調查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