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共和國》蔡宏政/中國因素前沿研究系列之二~「陸客觀光」的政治經濟學

蔡宏政/中山大學社會系教授

陸客觀光主要牽涉到兩個相互糾結的問題:第一、陸客來台是否帶給台灣經濟效益?第二,陸客觀光是否會對台灣造成以商圍政的衝擊?就台灣的立場而言,主要是希望獲取經濟利益而沒有政治與社會的衝擊;就中國的立場而言,自然是希望用最低的經濟價格,產生最大的政治槓桿與「兩岸一家親」的社會融合。

由於中國列寧式黨國體制、寡佔的組團社、一條龍的經營模式,加上台灣在地協作者網絡的配合,二○○八年以來急速增長的陸客觀光潮已經有效地建立一個「別讓中國不高興」的指令系統,讓中國的觀光政治得以穿透與分裂台灣社會基層,精準地打擊台灣選舉政治的要害。「觀光統戰」快速地朝中方希望的方向發展。

「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第二條明白規定,開放那些旅遊國家、進行甚麼旅遊活動上,都必須經由國務院審批;第六條進一步規定,從中央到省、自治區與直轄市都可以對組織出國旅遊人數進行數量上的控管。國務院的宏觀調控有一個重要的目的,就是在出國的外匯損失與入境旅遊的創匯上維持平衡。在這種觀點下,無怪乎中國政府會將開放對外旅遊國家,以及開放旅遊的人數,視為對該國的「讓利」。同時這也衍生出對該國旅遊讓利要符合最大投資報酬率的操作策略,也就是用最少的「旅遊經援」達到最大的政治效益。這正是陸客一條龍的商業模式,以及背後的政治邏輯。

既然開放那些國家、進行甚麼活動、多少旅客數量,都由政府審批,並配合政府的政治行動而定,那我們就不難理解,出境觀光旅遊這種公民社會的商業活動,在中國列寧式威權體制運作上就是涉外政治的延伸。對台的旅遊自然更是以商業模式做統戰的重中之重。

在「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管理辦法」第二條清楚規定:「大陸地區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需由指定經營大陸赴臺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組織,以團隊型式整團往返,參遊人員在台灣期間須集體活動」,第三條:「組團社由國家旅遊局會同有關部門,從已批准的特許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範圍內指定,由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公布。儲備指定的組團社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經營大陸居民赴臺旅遊業務」。換言之,對台旅遊業務是禁區中的禁區,外資與台資皆不能涉入,這就形成了中國官方指定的少數旅行社寡占台灣出境旅遊的特許經營權。

這個寡占的必要性有三:第一、政治上,它讓中國政府可以如臂使指地決定甚麼時候、以甚麼方式、放出多少旅客到哪個國家,以及甚麼時候、以甚麼方式將這些「旅遊利益」抽回,以施壓該國,達成政治目的;第二、經濟上,它讓中國少數的組團社掌握出團的分配權,形成買方市場,藉以壓低地接社的價格,甚至於指定某些特定的旅行社、飯店、遊覽車業者與購物站,形成一條龍經營,將利潤極大化地回流到中國組團社;第三、社會控制上,一條龍的經營可以儘可能地將出國的中國人控制在固定的行程中,易於管理,同時儘可能不必與當地社會有所接觸,維持原來中國社會所繼承的集體迷思(group thinking)。

但這樣的安排直接造成台灣旅行社低團費或零團費的削價競爭,轉而向購物站抽佣金作為利潤貼補的商業模式。根據《新新聞》雜誌一三六九期的報導,鳳凰旅遊董事長張金明表示,每名陸客成本約六十美元,但扣除中國組團社那邊的抽成,實際上台灣業者這邊收到的錢可能僅約四十美元,有些業者甚至於以十五至廿美元承接生意。因為購物集中在少數購物站,陸客團的消費實際上並不能惠及觀光景點周圍的一般商家,反而經常因為陸客觀光加重在地環境清潔、交通的惡化、生活習慣的衝突、乃至於對其他觀光客的排擠效果。這些問題使得陸客人數衝高的同時,實際上卻逐漸壓縮台灣在地的觀光經濟利益。泰國政府對零團費的陸客團嚴加查緝,其理甚明。

陸客觀光所見證是一個威權的大經濟體,如何通過市場的「自由」經濟,逐漸滲透一個較小的民主社會,從一個看似互利、自願性的商業行為開始,逐漸構作一條依賴的路徑,讓台灣社會退出的成本越來越高,逆轉回原先狀態的可能性越來越小,而個人、短期的利益則逐漸累積為集體、長期的不利。看似公民社會自由交往的形式,在長期上漸次地限縮台灣社會未來自由的選項。

「有九二共識」的八位台灣「地方領導人」集體拜會國台辦主任張志軍與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希望陸客到台灣觀光,並採購農特產品。這表明先前的操作已經成功到讓中國政府與台灣的在地協作者自信無須用市場行為來遮掩以商業模式做統戰的陽謀。台灣人如果能看穿「出賣主權卻只有薄利可圖」的迷霧,那台灣人對自由與民主的集體信念就可望在這個世界第一大集權國家的淬煉下,日益成熟,脫離「台灣人愛錢、怕死、愛面子」的百年殖民魔咒!

(本文改寫自中研院社會所與清大當代中國研究中心主辦之「中國因素前沿研究研討會」論文,二○一六年九月十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自由共和國》強力徵稿

《自由共和國》來稿請附: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職業、通訊地址及戶籍地址(包括區里鄰)、夜間聯絡電話、銀行帳號(註明分行行名)及E-mail帳號。

刊出後次月,稿費將直接匯入作者銀行帳戶,並以E-mail通知。
文長1200字以內為宜,本報有刪改權,不願刪改者請註明;請自留底稿,不退稿;若不用,恕不另行通知;請勿一稿多投。

《自由共和國》所刊文章、漫畫,將於 「自由電子報」選用,不另外奉酬。
Email:republic@libertytimes.com.tw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編輯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