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讓人看得懂」的司法改革

◎ 楊德源

一般人對司法不但敬而遠之,還有更深的恐懼。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檢調、法院等司法機關,離民眾太遙遠。其他的不說,單就司法判決來看,一般的民、刑事辯論,在法庭上用的都是一般口語,但是寫成判決書之後,就變成看不太懂的語言,和一般生活用語天差地別,而法律條文如何闡釋更是一大困惑。有時候連有博士學位的人,都未必能理解法律規範的真義及目的。若連法律的解讀、判決書的理解都有問題,伸張正義對一般人而言,當然難以企求,更讓許多民眾覺得無助。過去詐騙集團用中獎及綁架作為藉口,已不流行,取而代之的是檢調的查案,原因就是民眾對司法的恐懼、不信任及無法理解。司法單位使用的文字必須貼近人民,至少讓人看得懂司法所代表的內涵是什麼。

(作者為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金融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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