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資安之名 歧視之實

◎ 劉哲瑋

二十四日之「問題在違反資安不在愛滋」,筆者想請問作者:如果問題真的在於違反資安,為何國防大學從來都沒有人因資安問題而遭到退學處分,為何就這麼剛好只有愛滋感染者遭受如此對待?而軍隊體系對於資訊安全有規範是必須的,但為何每每處罰標準卻有差別待遇?幾年前,曾有義務役軍人帶手機入營被懲罰到中暑導致全身瀰漫性出血死亡,現在一個軍校生帶電腦進學校就要被罰退學,然而當國防大學的中國解放軍研究班遭中國駭客入侵時,卻沒有同等的懲處。

接著,到底哪條法令准許國防部包裝歧視對待愛滋感染者?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衛福部敗訴是指衛福部無權要求國防大學撤銷退學處分,因為國防大學的上級機關為國防部,該判決並非指國防大學無歧視。最後,作者詢問讀者:「今天如果你是其他同學家長,你願意你的小孩與這樣同學朝夕相處嗎?」傳播愛滋病毒的最大原因是危險性行為,我倒是好奇國軍到底都在軍營裡幹嘛?否則怎麼會害怕這個疾病?以多數人的無知來合理化歧視行為,難道是一個軍隊該有的行為?

以民眾恐慌而訴諸民粹進行歧視行為是台灣之不幸,醫學界早已了解愛滋病毒的傳播途徑,不會透過水、空氣、一般身體接觸傳染,也不會透過唾液、食物、飲水、大小便、汗水、口水、眼淚傳染,現在社會上因為恐慌而散播錯誤的謠言,而這些謠言來自於對疾病的無知。衛福部與疾管署堅持開罰就是以實際行動來告訴所有感染者,當你們遭受不公平的對待時,政府會站出來,因為歧視才是防疫的最大敵人。

(作者為台灣大學政治所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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