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談》僥倖錢,失德了

「司法改革」在台灣是一個耐人尋味的議題,蔡英文總統發表五二○就職演說,提到「政府會積極推動司法改革」時,掌聲如雷;弔詭的是,蔡總統處理司法院人事案,以及推動廢除特偵組的過程,司法實務和法學界卻是明槍暗箭相互攻訐。

李登輝、陳水扁和馬英九這三位民選總統,都主張「司法改革」,李登輝任內還召開過大型的「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但司法公信力未見顯著提升;陳水扁說要司法改革,他卻是第一位入獄服刑的前總統;馬英九經常高喊司法改革,檢察總長跑到官邸,把偵查中的案件資料拿給他發動「九月政爭」。

所以呢!靠總統的英明來推動司法改革,本身就是一種不切實際的幻想。但是台灣需不需要司法改革?當然需要,只要訴諸刑事法律的他律和司法風紀的自律,對全國所有的司法人員堅決要求「清廉」和「效率」,司法自然會獲得公信力。

台灣的司法曾經很不堪,「法律千萬條,要用自己調」,「法律千百條,不如黃金一條」,現在司法官學歷越來越高,法院蓋得富麗堂皇,但自甘墮落、貪污腐敗的司法人員,仍大有人在。

自甘墮落者不管偵查及審判品質,絲毫不講究「效率」,一個案件的偵辦或一件訴訟的審判,曠日廢時,棄人權保障於不顧。即使不貪污,好好的司法正義,也因時間的拖延,變成待雪沉冤。一百零三年立法院制定「刑事妥速審判法」,就是對司法人員拖延辦案殘害人權的最大諷刺!

貪污腐敗的司法官到底藏在何處?司法界的人最清楚不過,但有主動揭發積極偵辦嗎?往往等到被害又弱勢的當事人出面控訴,罪惡才會被揭穿。領有優渥待遇的司法官,「僥倖錢,失德了」,不覺得愧當為人嗎?

蔡英文政府只要好好肅貪,專辦司法官,司法公信力自然會獲得提升。(陳杉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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