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李筱峰專欄》妳的黨產害妳的黨慘了

◎ 李筱峰

洪秀柱十二歲那一年,也就是馬英九才十歲那年,一九六○年,雷震主辦的《自由中國》雜誌發表了一篇鏗鏘的社論〈國庫不是國民黨的私囊〉,把才接管台灣不到十五年、敗退來台才十年的中國國民黨「國庫通黨庫」的現象痛陳得淋漓見血:「這幾十年來國民黨由國庫中掠奪所得,究竟到何種地步?又究竟龐大到何種地步?非但局外人無從了解,即連國民黨當局,恐怕也由於掠奪的時間過久、範圍過廣、方式過多、數字過大,已經無從計算了。」「國民黨的黨部組織可以正式納入政府單位,黨工人員可以正式納入編制,黨部經費可以正式列入(政府)預算。」「各縣市黨部以下的區黨部,更假借『民眾服務站』名義,變成了縣市政府的一個附屬單位,一切人事費、業務費由縣市政府負擔……這類所謂民眾服務處、站,在全省各地竟達三百八十個以上。」

該社論又指陳黨營事業則透過政府權力轉型成公營單位,享受一切優越待遇。「甚至可以動輒向台灣銀行貸款數百萬元之多,無異把台灣銀行當作國民黨的基金保管庫了。」(詳見《自由中國》第廿二卷十一期,一九六○.六.一)

這是五十六年前的文章,國民黨黨產已說不清了,足見國民黨不當黨產歷史悠久。那篇文章,十二歲的洪秀柱、十歲的馬英九當然都沒讀到。我是在十七歲高二時才從舊書店讀到此文,當時雷震已經被國民黨關在牢中了。從舊書店偷買回來《自由中國》雜誌的一系列言論,讓一個原本受黨國教育毒素甚深的我逐漸清醒過來,開始走上反抗國民黨之路。而洪秀柱、馬英九則在國民黨黨國教育下開始投效國民黨至今。

國民黨「國庫通黨庫」當然不是洪秀柱、馬英九造成的,但是一個有正義感、同時又有民主觀念的人,是不可能參加國民黨的(除非戒嚴時代被迫)。我不知道洪、馬參加國民黨是基於無知還是私利(或兼兩者)?但至今卻仍帶頭回護其不義黨產,到底是無知?還是無恥?

為了合理化其不義黨產,洪找來一位義和團式人物到黨部做自慰式演講。此人說國民黨黨產只有兩種:一是取之於私,用之於公;二是取之於公,用之於公。此人的邏輯與語意學有待學習。我來教他「公、私」之分:從語言脈絡看,就黨而言,黨是公,個別黨員是私;就國家而言,一黨是私,國家是公。所以把國產挪為黨產,就是為私。更遑論轉入個人及私營企業。

從一九八八年起各項研究報告,可知國民黨不當黨產來源約有五項:一、接收日產;二、無償贈與;三、廉價買進;四、強佔取得;五、各種特權。這是台灣現代史常識。

這個擁有偌大黨產的政治集團,其既得利益可以廣納投機政客。怪不得為了阻擋「不當黨產條例」,他們會繼續寡廉鮮恥!

(作者為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文化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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