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共諜案輕判 軍人無法接受

◎ 紀詠蓁

被外界稱為史上最大之共諜案日前判刑定讞,共諜鎮小江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的發展組織罪判四年徒刑,而陸軍退役少將許乃權則改判,從三年降低至二年十月,筆者實在無法接受這樣的減刑理由及刑期,軍人理應保家衛國,怎能辜負國家栽培與人民的信任。

共諜鎮小江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的發展組織罪判四年徒刑。(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多年來共諜案層出不窮,因為我國家安全早已因兩岸交流頻繁而敲響喪鐘。類似的共諜賣台案我們可以細數一二,這幾年陸軍少將羅賢哲洩密案、退役海軍中將柯政盛涉嫌為中國在台灣發展組織等等事件,從小處看是個人道德及職業操守出現問題,因貪圖金錢美色,導致中共趁虛而入,不只出賣了自己的靈魂,也出賣了國家;但從大處著眼,缺乏國家認同才是主因。近年來,台灣的政治、經濟、軍事都被共諜嚴重滲透,兩岸交流和緩後,國家、人民對中共的心防逐漸瓦解,整個社會、媒體從上至下都沉浸在與中共和樂融融的假象之中,殊不知金錢利益卻逼著台灣步步邁入殺機。

今天司法輕判鎮小江及許乃權,就如同變相鼓勵有心人士出賣國家機密,未來司法審判對軍人、對人民都不再具有威嚇作用,因為大家都認為可以為蠅頭小利而忘掉敵我意識,反正司法不會重判、進而危害國家安全。國防是國家重要命脈,難道我們要等到造成無可挽回的局勢,才會注意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嗎?

(作者為軍校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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