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時代力量,你們鬧夠了沒有!

◎柯嘉斯

時代力量黃國昌委員跟徐永明委員在立院大動作的開直播,對今天代班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破口大罵,痛罵蔡其昌副院長在處理14案的酒駕加重刑罰前休會,是「打假球」、「憑什麼議程還沒處理完就宣佈休息」?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不滿時代力量提出的法案被擋掉,佔領主席台抗議。(記者王藝菘攝)。(資料照)

憤怒的時代力量支持者,湧入蔡其昌副院長的臉書,用各種方式辱罵他。這裡,筆者想請問時代力量的支持者們,你們真的知道自己在罵什麼嗎?

檢視過去的記錄可以發現,早在2012年,蔡其昌委員就已經公開要求要提高酒駕刑罰。但是為什麼今天蔡副院長會在尚未處理議程前就宣佈休會呢?難道2012年的蔡委員跟現在的蔡副院長立場不同了嗎?

答案其實很簡單,副院長代理院長主持會議,除了角色應該要中立外,更應該遵守程序正義,要在符合程序規範的前提下主持會議,而目前有14個案字就是在朝野協商的程序中,既然該案仍在協商的階段,就應該等待所有的黨團都簽字、取得共識後,才可以表決。

而為什麼會有朝野協商的機制出現呢?朝野協商的機制是為了保護小黨的存在、兼顧立法效率而設。如果沒有朝野協商的機制,所有的法案要嘛逕付表決,大黨直接強硬通過,要嘛小黨利用各種方式杯葛議案,讓立法無法順利進行。也因此有朝野協商的機制,讓小黨可以利用各種交換或是妥協,讓自己最想要的法案通過。

2008到2016年,完全執政前的民進黨正是利用這樣的制度爭取通過他們需要的法案,充分發揮以寡擊眾的技巧,讓過半的國民黨毫無優勢。所以,沒有朝野協商的立法院真的對時代力量更有利嗎?本文實在深感懷疑。

其次,時代力量的前主席黃國昌委員還痛批,假如蔡副院長「沒有協商結論」,為何還將14案排入院會討論事項議程?其實這個道理很簡單,排入議程中有「宣示性」效果,用此來宣示黨團對於這個議案的重視程度。

檢視過去的記錄可以發現,早在2012年,蔡其昌委員就已經公開要求要提高酒駕刑罰。(資料照)

這個做法在立院行之有年,酒駕加重刑罰這一案絕對不是第一案,筆者要問,已經就任快滿四年的黃國昌委員怎麼會連這種做法都不知道呢?

光是回顧時代力量幾位委員近期發言,其實也可以理解,為什麼今天黃國昌委員跟徐永明委員會有這種荒腔走板的做法。

日前《司法院釋字748號解釋施行法》逕付二讀時,時代力量居然公開發文要求民進黨祭出黨紀,處理未支持該案的委員,並且在該篇貼文中痛罵民進黨未保障外國人在台適用《司法院釋字748號解釋施行法》的權利。

結果,先是在二讀時,時力的高潞以用委員未到場表決,可是卻未見時代力量對其祭出黨紀,隨後在表決時力自己所提「保障外國人」的748號解釋施行法修正案時,整個時力黨團不見蹤影,扣掉因為生產而不可能出席的洪慈庸,其他時力立委,特別是黃國昌跟徐永明委員,你們在幹嘛?

還有更好笑的是,時代力量在同婚的表決案中,要求民進黨以黨紀拘束立委,每個立委都要投下同意票,先不論時力是不是「住海邊,管太寬」,但是在2016年12月2日時力的徐永明委員以「勿用黨紀綁架勞基法修法,別讓人誤會黨意凌駕民意」為標題痛罵民進黨以黨紀強迫黨籍立委投票,否則就是對自己法案沒信心、跟前朝沒兩樣。

上述這種前後矛盾的主張、亂提法案的行為,不禁讓人懷疑,時代力量的心態很簡單,其實就只是「逢民進黨必反」而已。

所以,筆者想請時代力量,別再鬧了好嗎?時力的委員們究竟是搞不清楚程序規則、國會生態,還是只是想要藉由一般大眾對於議事規則的不清楚,營造民進黨不顧民意的形象,以謀自己政黨的政治利益?我想不用多說,答案應該很清楚了!

(台北大學法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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