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魔幻拉美》藜麥:安地斯山的黃金作物

藜麥的營養價值高,有穀物之母的美稱,也有黃金作物之美譽。自前哥倫布時代起,即為安地斯山區重要的糧食作物。晚近,祕魯、玻利維亞等國,積極對外推廣藜麥的好處;透過廚師的巧思,藜麥成為色香味俱全的時尚美食。

陳小雀 

「我們彷彿風中的藜麥(quinua),一旦落單零散,就會被風吹走,如果結集於大袋子之中,風便奈何不了我們。雖然我們仍會搖搖晃晃,但不會被打倒。」

這段話出自厄瓜多的原住民人權鬥士多蘿蕾斯.卡關戈(Dolores Cacuango,1881-1971),她以藜麥為比喻,喚醒族人的自覺意識,並呼籲團結合作,多麼貼切!的確,藜麥的種子小且為扁圓形,類似粟米,一顆落單的種子,難抵強風吹拂。

藜麥的種子小且為扁圓形,類似粟米,一顆落單的種子,難抵強風吹拂。(https://twitter.com/aiq2013)

藜麥,又名藜谷,也稱昆諾阿藜,學名為「chenopodium quinoa」,係一年生的草本植物,生命力強,無論是貧瘠土地、抑或高海拔山區,皆可生長。藜麥的營養價值高,富含鐵、鈣、磷、蛋白質,以及人體所需的氨基酸。其起源頗為神祕,至今學界仍未有共識,考古學家曾在智利北部發現藜麥遺跡,亦有證據顯示藜麥最早產於的的喀喀(Titicaca)湖一帶。藜麥被人類馴化約有五千年之久,是最早的作物之一,自前哥倫布時代起,即為安地斯山區重要的糧食作物,被視為穀物之母。

根據祕魯神話,有一隻狐狸從天廷返回人間,鼓脹著肚子,神情相當愉悅,原來狐狸偷吃了眾神的食物。鸚鵡十分妒嫉狐狸,於是設了一個陷阱,害狐狸跌落山谷,並從肚子裡吐出一顆顆的藜麥種子,從此人間有了這項神聖作物。

玻利維亞則傳說,人類因乾旱而處於饑荒之際,山神亞布.杜努芭(Apu Thunupa)心生憐憫,於是派女兒妞斯妲.優伊拉(Ñusta Jiuyra)下凡,並獻祭予大地,以求風調雨順。妞斯妲.優伊拉在荒野上所走過之處,留下深深的足跡,同時長出一株株的藜麥,人類因此免於饑餓之苦,為了感謝山神之女的犧牲,開始馴化藜麥。起初,人類只食用藜麥的葉子,後來才發展出去殼技術,集結種子為糧食。

有證據顯示藜麥最早產於的的喀喀湖一帶。(https://www.pinterest.com/pin/504051383266720530/)

十六世紀初,藜麥的種植範圍已擴及厄瓜多、哥倫比亞、玻利維亞、祕魯、智利、阿根廷,其重要性不亞於馬鈴薯。在印加帝國時代,藜麥係各種酬神祭典中不可或缺的神聖作物。西班牙征服印加帝國之後,雖然不少史學家與植物學家在文獻中紀錄了藜麥的營養價值,但由於藜麥與印加宗教信仰息息相關,因而一度被視為低賤食物,甚至禁止耕種。

經過五千年的馴化,藜麥至少有三千種,五顏六色,常見的有:白、黃、粉、紅、紫、灰、黑,其中僅百分之一被利用,做為不同用途。除了食用之外,尚可做為染料、香料、飼料和藥劑。在醫療功效方面,可預防骨質疏鬆、心血管疾病、抗癌等;另外,黑色藜麥富含鋰,有減壓效果,為天然的抗憂鬱劑。

藜麥至少有三千種,五顏六色,常見的有:白、黃、粉、紅、紫、灰、黑,其中僅百分之一被利用。(National Geographic en Español)

拂曉時分,身穿傳統服飾的農夫、農婦即穿梭在藜麥田裡,將安地斯山區妝扮得多采多姿。藜麥在晨曦的照耀下,閃閃發光;再者,整株藜麥有極高的經濟價值,「黃金作物」之美譽不脛而走。傳統上,種子可直接煮熟食用,可摻入其他榖物一起熬成粥,可曬乾磨成粉使用,可發酵釀成啤酒。嫩葉可充當蔬菜煮湯。將莖燒成灰後,與馬鈴薯泥揉成麪團,用於搭配咀嚼古柯葉。藜麥收割後,莖幹可做為動物飼料。至今,原住民部落仍保留各種以藜麥治病的偏方,例如:將種子磨成粉、調成膏,治療扭傷和挫傷;以莖幹熬汁,則為極佳的利尿劑。

農婦穿梭在藜麥田裡,將安地斯山區妝扮得多采多姿。(Mindomo)

晚近,祕魯、玻利維亞等國積極對外推廣藜麥的好處,並大量外銷藜麥。透過廚師的巧思,搭配其他食材,為藜麥設計出各式各樣的食譜,有沙拉、冷盤、湯品、主菜、糕點等,讓這曾經被忽視的低賤食物搖身一變,成為色香味俱全的時尚美食。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宣布2013年為「國際藜麥年」,藜麥的高營養價值在國際間引起迴響。從巴黎到紐約,藜麥以「黃金作物」之姿,在豪華餐廳搶盡風頭。

如今,藜麥流行至世界各地,在美國、法國、印度等地興起耕種藜麥的風潮,甚至在台灣的農村也可窺見藜麥隨風搖曳的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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