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法律白話文》你知道什麼是IUU嗎?

你知道什麼是「IUU」嗎?這份中文全名為「預防、阻止與消除非法、未報告以及未受規範漁業的國際行動計畫」的規範,可不是「非聯合國會員」就可以置之不理的。說得煽情點,海洋資源不會管你的國際政治地位,已經被發黃牌警告的台灣,真的要再加油了。

李濬勳(歐朗)

談到海洋法,除了南海以外,你還要知道的事:打擊非法捕魚(IUU)

一切都為了維持海洋的保育、保護以及顧及海洋的永續發展。

由於海洋資源的回復成本非常高,而且有許多資源是難以即時回復的,若各國之間不及時合作保育海洋環境,則生物浩劫必然會發生。因此,要說國際海洋法近幾年最熱門的議題,除了劃界(例如南海)永遠難分難捨以外,最熱門的話題莫過於是打擊「非法捕魚」這件事了。

非法捕魚,指的是違反沿岸國的法規命令;也可能指違反區域漁業組織的授權命令;也可能是違反漁獲配額的問題。然而無論如何,這些非法捕魚的行為都被認為是不被允許的。聯合國基於此等理由,通過「預防、阻止與消除非法、未報告以及未受規範漁業的國際行動計畫」,希望能及時保育海洋的再生能力。

緬甸漁民在泰國龍仔厝府港口等待警方來確認許可證件並盤查船上的存貨。泰國的漁業曾收到歐盟IUU黃牌警告。(EPA)

什麼是IUU?

聯合國轄下機構糧食及農業組織下的漁業委員會,在2001年通過了「預防、阻止與消除非法、未報告以及未受規範漁業的國際行動計畫」(International Plan Of Action To Prevent, Deter And Eliminate Illegal, 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 Fishing, IPOA-IUU),也就是熱門的IUU議題。

其實聯合國系統之下,早就有相關規定針對非法捕魚這件事。在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下的《聯合國履行1982年海洋法公約有關養護與管理跨界魚群與高度洄游魚群條款協定》(簡稱魚群協定),就已針對非法捕魚這件事做出初步規範,也對魚類的養護及保育有了大致性的規定。

然而由於規範上不嚴謹,各締約國對於控制非法捕魚這件事,並無落實。再者由於漁業規範大部分都落入區域漁業組織的範圍中,因此海洋法的規範可以說是形同架空。有鑑於非法捕魚的情況日益增加,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重新整理現況後,通過了一份建議綱要,就是IUU的由來。

IUU將自己定義成一份「工具書」、指導綱要,其針對各國不同國家之情形,有不同的規定,且希望各國能依循自己的狀況,採行相關阻止非法捕魚的措施。首先其開宗明義就概要地指出所有國家都有的責任,即要求各國在其管轄範圍內以及公海內,都要遵守國際標準,並且在各國的國內法規上都要有相關的應對措施,例如制定法律規範禁止,或是減少對相關違法行為的補貼;最後要求所有國家對於非法補魚的控管應該要共同合作。

部分台灣人經營及投資的鮪釣漁船經常被指認或懷疑涉及違法洗魚行為,不只對海洋資源造成破壞,也可能讓歐盟進一步採取禁止我國漁產品輸銷歐盟等制裁措施。(圖:台灣綠色和平組織)

除了概括性的規範,其他有針對船旗國(也就是船隻的國籍國)、沿岸國(對於海域有權利的國家)或是港口國(漁獲捕撈上岸的國家),也都要求必須承擔各自的責任。雖然全世界有百分之九十的漁捕都是發生在沿岸國的管轄水域內,然而仍然有部分漁捕是在公海中進行,因此針對不同屬性的國家規範出不同責任,也是這份計畫的主要特色。

在該報告中,主要是要求各國(沿岸國、港口國或是船旗國)都必須於國內立法,針對非法捕魚進行規範,希望過能透過國內法的規範由國家直接規範國內;船旗國的部分,則要求嚴格管制懸掛其國旗的船隻,確認其未進行非法捕魚之行為。

泰國海巡警(後排)前來確認緬甸漁民的證件和漁獲量,盡「港口國」責任。(EPA)

IUU對我國有什麼影響

我國雖然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但仍然以捕魚實體身分成為「北太平洋鮪類及似鮪類國際科學委員會」(ISC)、「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美洲熱帶鮪魚委員會」(IATTC)、「南方黑鮪保育委員會(CCSBT)之延伸委員會」,以及「南太平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SPRFMO)等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之會員。若這些區域漁業組織通過採議IUU的相關規範,則我國亦將受到拘束,因此IUU對我國而言仍然相當重要。

歐盟已將IUU納入其規範體系中,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曾於2015年10月1日依據2008年制定之第1005/2008號「防止、遏止及消除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漁業」規範,被歐盟提出黃牌警告,宣布將我國列為打擊「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Illegal, Unreported, Unregulated, IUU)漁業」不合作第三國警告名單,根據該名單歐盟進一步可採取禁止該國漁產品輸銷歐盟等制裁措施。而目前除歐盟外,美國也已就違法捕魚制訂相關規範。換句話說,若不改善漁民從非法捕魚的現況,有可能會被列入紅牌名單,進而台灣的漁獲皆無法進口至歐盟。若事情演變至此,則我國可能會每年損失五億新台幣之金額。

因此我國農委會已進入著手修法漁業法,並進一步擬定遠洋漁業條例,希望能透過重罰減少非法捕漁之行為。由此可知,就算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IUU也是相當重要的規範,我國身為漁業大國,仍然必須謹慎看待。

台灣「順德慶888」割鰭棄身、非法轉載,種種行行終於使歐盟將台灣列入打擊IUU不合作國警告名單。(圖:台灣綠色和平組織)

IUU與其他延伸議題

另外,一般認為打擊非法捕魚最有效的方式,是要求各國禁止相關產品進口。也因此,此措施在國際間受到廣大討論,有些國家認為IUU制度本身可能會產生貿易限制,也有國家認為IUU的目的是在於海洋保育,因此可以當成是合法的貿易限制。然而究竟適用上會有什麼問題,仍有待日後觀察。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法律白話文 WHAT DO “U" KNOW?你知道什麼是IUU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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