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喪權辱國的台菲漁協

林清淵

針對廣大興案的道歉、賠償、懲兇,台菲歷經兩年半談判,在十一月五日簽署無畫界的「空包彈」台菲漁協,且延遲兩周才公布,讓人懷疑是否又搞黑箱!

我方依國際法主張,漁船得進入菲國十二到二十四海浬鄰接區作業,遭拒絕;談判遇到漁場的關鍵問題,菲國即端出「不與非主權國家談判」的姿態;認為台灣非聯合國會員,無權主張國際法慣例。

外交部長林永樂(左)主持與菲律賓簽署「臺菲有關促進漁業執法合作協定」慶祝茶會,並與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理事主席裴瑞茲(右)、國安諮詢委員蘇蘅(中)合影。(記者方賓照攝)

台日漁協在釣魚台十二海浬都有無害通過權,台菲何不能比照辦理?馬總統在新加坡向全世界確認台灣屬於中國,現在連菲國都不承認台灣的主權,馬可以尋求國內共識,宣布不接受菲國對鄰接區海域的定義;可以取得全民支持,軍艦強力護漁,但是馬寧可損害漁民生計及主權!

鄰接區是我漁民捕鮪重要漁場,漁汛期間,漁民常因追逐鮪魚誤入而受害,就連空船也無「無害通過」權,明進財6號、昇豐12號、昇漁豐號及廣大興都是血淋淋的前例,菲國從亞米島畫二十四海浬就劃到台灣,我們漁船一出港追鮪魚就危險,哪能抓魚還漁船貸款?

如果喪權辱國的將漁場限縮在廿四浬外,漁民將喪失漁場,也徒增未來的談判困境。馬政府以南海和平倡議唬弄百姓,卻忍受菲國不承認主權的屈辱,簽署無畫界的協定,美其名簽了,實際上毫無作為。

急著買糖吃價錢一定吃虧,馬習會的問題在為會而會,重點在開場記者會未提「各表」;「台菲漁業執法合作協定」的問題是為談判而談判,隻字未提「鄰接區」。台菲漁協僅對海域執法達成「避免使用武力、執法前相互通報及扣押逮捕後儘快釋放」三共識,漁場範圍限縮,登檢、扣押、追逐、罰款,甚至槍殺的恐懼,並未根本解決漁民生計。

(營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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