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江國慶冤案,誰來伸冤?

吳一忠

江國慶一案,經監委調查報告,陳肇敏等人干涉審判,「下紙條」指示,導致江國慶枉死,可惜時猶晚矣!早已超過彈劾的十年時效。

檢方對陳肇敏等七人,表示為了破案立功,與江國慶的死亡欠缺因果關係,並以追訴時效逾期為由,做出不起訴處分,泯滅因果的說法,令人難以接受。試問:若無急於破案的心態,何來濫抓栽贓、刑求逼供,又何來冤獄枉死?

「今日不站出來,明天站不出來」,軍中冤案不只一件,聽過江國慶、洪仲丘、蔡學良,有的人冤清了卻無法找到債主,回歸一般司法程序,真的揭得開軍中的黑暗嗎?(中央社)

檢方「重重提起,輕輕放下」,和國防部記過申誡的原因相似,認為陳等並非直接執行者,懲處應屬合情合法,荒謬無知的說詞,根本禁不起考驗。不公不義的江案,令國人痛心疾首;檢方顛倒因果的說詞,也太小看全民的智慧了。

依照此種說法,只要「人不是我殺的」,就可輕罪縱放,殊不知殺人罪不限定親自動手,命令或教唆,都是幫兇和共犯,主謀者更是罪大惡極。

江國慶冤死,陳肇敏等人涉嫌非法取供,僅記小過申誡、註銷勳獎等處分,依舊請領終身俸,卻無法律可制裁,國賠也由國庫支出,太沒天理了。江案影響軍譽甚鉅,被當成部隊人權的指標,每次都被拿出來探討。筆者服役時,也因長官「下紙條」施壓,蒙受記過不白之冤,那股深沉怨恨,至今仍耿耿於懷。可想見江國慶慘遭刑求,無處可伸冤的痛苦了。

民間故事《烏盆記》,死者冤魂附於烏盆之上,無法親自伸冤,幸賴鞋工張別古代為上堂告狀,包青天明察秋毫,透過公正審判,才將殺害者繩之於法。今天是江國慶四十歲冥誕,至今冤情未清英魂不滅,江母難以安眠,誰來為其伸冤?

(文字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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