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傲慢的權力VS.脆弱的人民

◎鄭佳家

日本小說家伊坂幸太郎的得獎作品《Golden Slumbers:宅配男與披頭四搖籃曲》描寫被冤枉暗殺首相的男子,逃亡兩天的過程。書中揭露所謂的「證據」與「證言」,都是可以被操弄的,操弄到連捏造證言的人最後都相信自己所說的話;加上媒體輿論的操作,更是天衣無縫。纏訟20多年的蘇建和等殺人案、遭誤判死刑並已執行的江國慶案、鄭性澤案等「冤獄、冤死、冤判」案例,都暴露出檢、警、調與司法侵害人權的殘酷事實!當年蘇建和冤案發生時,台灣才剛解嚴,人權觀念剛起步,很多執法人員對於人權兩個字還很陌生,但是江國慶、鄭性澤案都發生在解嚴後,冤死、冤案竟然依然存在,令人扼腕!

圖為台灣人權促進會志工,拼貼江國慶(由左至右)、邱和順、鄭性澤三人的肖像,呼籲六二六國際反酷刑日,讓社會看見酷刑被害人。(記者謝文華攝)

「烈日秋霜」是日本檢察官的徽章,據說源自於一位公正檢察官對辦案刑警的告誡:「警察手中握有大權,就像一輪烈日一樣;如果不謹慎節制,就會傷害到像秋霜般脆弱的平民百姓。」可見執法者在行使公權力的時候應戒慎小心,否則將帶給人民無盡的痛苦與傷害!司法的存在代表正義的存在,必須有明確的證據與處罰的標準,不應隨便栽贓,以免徒增無辜冤案與冤魂!

律師方文君以社會矚目的刑事稅務冤案為例,探討政府機關往往不依法行政,甚至濫用國家公權力來侵害人民,達到其私利之目的,應有所規範與警惕。方文君指出,檢察官辦案不能先編好劇本認定有罪,然後再去找證據,所有的人,所有的被告,在沒有判決確定前,都應該被認為無罪。她表示,絕對不是檢察官說誰有罪就一定是有罪,如果是這樣,那要法院跟法官做什麼?十多年來,她看到法學界為司法與賦稅人權發聲,現在的檢察官整個辦案品質跟態度改了很多。方文君語重心長的表示,大家要有法治觀念,讓公務員有人權觀念,法官、檢察官從基本人權出發,做每一件事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筆者認為,執法者應謹守「正當程序與實質證據」原則,才是民主法治國家應該有的態度,也才能杜絕「冤死、冤案、冤判」再發生!

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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