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譁眾取寵的大量解僱預防政策

蔡瑞麟

報載勞動部長陳雄文提出「行政指導」向地方政府要求,上市櫃公司發布重大訊息、公司跳票、大量移出資金、頻換財務長、若企業出現上述狀況,應向投審會、財稅機關了解,加強監看薪資給付、勞保及勞退提撥狀況,必要時實地勞檢,提前因應化解大量解僱勞工的危機。

若上述報導實在,此種行政行為並非行政指導。行政指導是行政機關對於不特定人所為,對下級機關,所用的應該是行政命令而非行政指導。

無論是立法或行政,包括加薪四法在內,政府很喜歡找上市櫃公司開刀,以口惠實不至的方法爭取民心,上述的大量解僱通報系統也是一樣。邏輯就跟受薪階級的帳好查,課稅總拿他們開刀是一樣的道理。

報載勞動部長提出「行政指導」向地方政府要求,上市櫃公司發布重大訊息、公司跳票、大量移出資金、頻換財務長、若企業出現上述狀況,應向投審會、財稅機關了解。(記者廖振輝攝)

能在股票市場掛牌,都具有一定規模,且每月皆公布財報,相對於95%以上的中小企業,並不特別危險。何況證交法要求重大訊息須於第一時間公布,無論跳票或是頻換財務長等,發生問題時已是人盡皆知。

早在2008年,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早已利用勞資關係業務聯繫會議,要求各部會與地方機關,加強資訊共享,預防大量解僱事件發生。不知六年後勞動部再次提出類似的想法,而且向地方主管機關發布,究竟有何意義?事實上,真正能提早發現企業大量解僱徵兆的,正是勞動部命令的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問題是,有沒有適當的方法。

雖然當時出來遴選的目的是避免選後酬庸,然而競選台北市勞動局長時,本於16年在地方政府勞工局的實務經驗,我還是提出真正可行的政策。其中一項,正是讓勞動局內部文件能互相勾稽,以大數據的概念事先找出問題。

在公司發布重大訊息或跳票、更換財務長之前,比外界更早查知公司異狀的,就是在內部的勞工。透過勞工局受理的調解、檢舉、陳情等等,會比重大訊息的發布,更早發現問題。而且地方主管機關本於職權,就可發動勞動檢查,或利用命限期給付等方式,提早預防大量解僱的發生。地方政府透過資訊的勾稽,比向中央其他部會或證交所、投審會等單位要求資訊,更確實而有效。只要能有問題意識地作到局內所有資訊的整理,自然能提前發現問題。

完全不能理解勞動部重新包裝六年前口惠實不至的共識,作成行政命令,除了譁眾取寵外有什麼意義?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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