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真希望報稅能像中樂透

敏廉

報載基隆市議員楊石城所承租的老屋,近因拓寬工程面臨拆除命運,市府在清查時認定為違建,依違建補償。後來楊妻在整理雜物時,無意中發現一份由基隆市政府在民國37年核發的建照,證明房子是合法建物,市府允諾重新計算補償金。楊妻直說「真的太驚喜了,像中樂透一樣」。

楊石城妻子郭美秀在整理垃圾雜物時,發現建築的建照,可因此得到補償。(記者林欣漢攝)

由此一事例可知證據在法治的社會,對百姓的日常生活是多麼重要。而攸關人民的莫過於賦稅了,包含了財產權與生存權,是每個人都會面臨的課題。就此,許多的國內外學者專家紛紛舉辦論壇,並就賦稅人權提出愷切的看法與建言,希望讓世人對此有更深的認知,更期許政府對賦稅人權的重視。

上月在台大舉辦的「探討證據法則之理論與實務-證據法則在行政及審判程序之運用」研討會上,主持人蘇友辰大律師表示,課稅若不依證據將會形成稅災,嚴重侵害人權。並以自身的經驗提到,曾接到一張補繳稅單,是民國101年在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任內,因前任的會計漏掉未申報辦公室的租賃扣繳,雖然新的會計已補辦申報了,但事隔多年了還是接到稅單,更令人不解的是,國稅局竟不罰協會而是罰理事長個人,真是不合法理情的,法人的違章漏稅,照理說應該只於法人部分,而不該對負責人開罰,任誰聽了都覺得匪夷所思,也會擔心這樣的災難,有一天會落到自己的頭上嗎?難怪蘇大律師感嘆:課稅不依證據會形成稅災,侵害人權。

課稅不依證據會形成稅災,侵害人權。(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這樣的擔心其來有自,在幾年前,早有稅災戶抗議稅務機關不需證據,即亂開單課稅,並在2013年於立法院舉行一場「萬年烏龍稅單,稅災民怨如何解」公聽會,東吳大學財經法律系黃俊杰教授表示,台灣是法制國家,收稅是必要,但稅務機關不能沒有憑據就收稅。並深切提出,上級機關要加強監督的機制,不能任憑稅務機關不當地課稅。

如同基隆市政府要拆房子要看證據,稅務機關也是公部門,希望能尊重賦稅人權,有憑有據地開單課稅。不論是要繳稅或補稅,都是全民納稅義務人要面對的,期盼財稅各個單位,都能善盡監督的職權及依法徵稅的職責,那百姓就真的「真的太驚喜了」,天天像中樂透!

(自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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