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無中生有的稅單 糾纏我們18年

廖沛嵐

拜讀貴報「太極門18年稅務案 許添財打臉張盛和」一文,令我想起刻骨銘心的回憶,從小在父母帶領下進入太極門練氣修心,至今已超過20年。民國85年發生的太極門事件,起因政府宗教掃黑,在已經有二位檢察官均實際查過太極門並無不法的情況下,同一年度侯寬仁檢察官卻逕自違法濫權起訴太極門。而針對敬師禮,侯寬仁破天荒的一方面認為是詐欺所得應予沒收,同時又指為補習班學費收入,移送國稅局補徵80至85年度的個人綜合所得稅。也造成了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從55年成立至今,就只有這6個年度要課稅的矛盾現象。

針對敬師禮,侯寬仁破天荒的一方面認為是詐欺所得應予沒收,同時又指為補習班學費收入,移送國稅局補徵80至85年度的個人綜合所得稅。(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太極門案件最重要的爭點,就是弟子依循古禮敬呈給師父的敬師禮的性質。「古禮、師父、弟子」的概念對華人社會而言,是從古至今所保留的傳統優良習俗,簡單來說就是「贈與」。我國《民法》第406條即明文規定贈與的要件,而弟子因感謝師父收為徒弟,歡喜自願敬呈的敬師禮,在法律的適用上就是贈與;所得稅法也很清楚的規定,因贈與而取得的財產,受贈人免納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法上也提到,贈與稅的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另外太極門在中華民國是合法登記於內政部的氣功協會、武術協會、中華民國道教會及台北市道教會的團體會員,而其他團體會員皆從無課稅的問題,所以無論是師父個人或太極門從來就沒有課稅的疑慮,就算該課稅,也該是贈與人,也就是弟子啊!弟子才是課稅主體!

在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太極門弟子提出4,645份的贈與見證書來協助法院釐清事實,歷經10年7個月,最終判決太極門三審無罪確定,無詐欺、無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並認定「弟子贈與掌門人的敬師禮,既屬贈與性質,而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是屬免稅所得」及「弟子間統一購買練功服等代辦品,由師兄姊代辦,並非營利販售。」收到白紙黑字的判決,太極門弟子以為終於等到撥雲見日時,沒想到稅案是另一個夢魘的開始,歷任財政部首長都曾經表示,刑事無罪,課稅處分就會撤銷,但刑事判決無罪確定至今已經超過7年,太極門弟子依然受到這張違法稅單的凌遲,甚至至今一拖就是18年。

沒想到稅案是另一個夢魘的開始,歷任財政部首長都曾經表示,刑事無罪,課稅處分就會撤銷,但刑事判決無罪確定至今已經超過7年,太極門弟子依然受到這張違法稅單的凌遲,甚至至今一拖就是18年。(圖為現任財政部長張盛和,記者林正堃攝)

每當聽到師兄姊們因為這個莫名其妙的案子受到的委屈,令我很心痛。當年讀國小的我也曾經因為穿著練功服,在便利商店結帳時被說是壞孩子,記得當天晚上我哭了,是因為我們很委屈被誤會了,但當時也在現場年僅7歲的弟弟,他如何能分辨?我們並沒有做錯事,卻要承受這樣子的指控。18年過去,我從一位小學生變成社會人士,從法律系學生變成律師,但面對這樣子的違法稅單,我始終覺得好無力。

人生有多少個18年,在太極門有些年紀大的弟子,等不到刑事判決還我們清白、等不到國稅局撤銷違法稅單,帶著遺憾、冤屈離開;年輕一代的弟子一出生就背負著這張萬年不死稅單、因為這個案件,讓他們在學校不敢講自己是太極門弟子;中生代的弟子奉獻他們的青春,好不容易證明刑案無罪,他們還有第二個青春來對抗違法稅單嗎?他們也不希望他們的孩子像他們一樣,在人生精華的歲月中扛著這種重擔。

今天站出來向大家訴說這些血淚,不是要討拍、取暖,我們從來也就不是刁民,相反的我們一直深愛著這塊土地,這個國家。(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今天站出來向大家訴說這些血淚,不是要討拍、取暖,我們從來也就不是刁民,相反的我們一直深愛著這塊土地,這個國家。雖然這張無中生有的稅單一直糾纏我們,但我的師父還是教我們要愛國家、愛世人,內心有愛,不要有恨。這些年太極門在國慶典禮上,幾乎從未缺席,太極門弟子也帶著優良傳統的中華文化到世界各地去做國民外交。誠懇呼籲政府官員能拿出勇氣,面對違法的行政處分,請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來職權撤銷,讓太極門弟子回歸到平凡的生活。

(約聘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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