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請龍應台別把人民當凱子

◎陳淑卿

最近有媒體針對文化部編列預算的不合理提出質疑,立法院也針對該部經費要求其提出說明,根據立法院全球資訊網報告,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0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中,第3條顯示「國家交響樂團102年度自籌比率未達目標值,政府補助又大幅增加,允宜加強開源節流」、第4條「員工上下班交通補助費及獎金發放月數超逾公務機關標準之部分,應予檢討停發,並減列相關費用」、第5條「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104年度成立營運推動小組並編列相關經費,同時文化部仍繼續編列籌備處之營運經費,有重複投入資源之虞」、第6條「臺中國家歌劇院編列制服製作費145萬元,每人每套1萬2千元,應參酌公務機關編列標準酌予減列,以合理撙節支用經費」、第7條「預、決算之公開資訊揭露有欠完整,宜檢討改進以強化資訊公開及透明度」,看完上述編列預算不合理情形,令人不禁感嘆。

當物價上漲,國家經費緊縮、人民荷包縮小的情況下,政府單位如何善用經費,已成各級單位編列預算的重要考量因素,但看到文化部所提預算不禁感嘆,人民繳稅所求為何,該預算編列是否不負人民所託。

另外,部長解釋,當初200億元的規格是以國家政府歲出總預算的百分之一做計算,並說「文化部就像是初生的嬰兒,什麼都要學習。」部長此話作為增預算的理由,實在令人難以理解,文化產業發展已多年,文化部前身為文化建設委員會,其文化推動功能早已俱備,為何要以「文化部就像是初生的嬰兒,什麼都要學習」,作為增列預算的說詞,這樣的說法也未免太牽強。

文化部104年施政重點當中,以流行音樂為文創產業龍頭,光是影視司加上影視局的預算就有18.7億元,除了鼓勵學校辦理流行音樂學分及學程之外,也希望強化產業經紀中介功能。其中,培養「台星」這論點,更令人納悶,文化部目標「在於突破以往偏狹的文化建設施政概念,從生活美學、在地文化形塑、文化傳播、文化產業加值等面向,厚植文化創意活力,協助民間社會與產業邁向更多元且具深度的文化發展與成效。」業務範疇涵蓋文化資產、文學、社區營造、文化設施、表演藝術、視覺藝術、文化創意產業、文化交流業務、出版產業、流行音樂產業、電影產業、廣播電視事業、兩岸交流等業務,如今卻只著重在流行音樂,實在是全球罕見的。

各國文化產業所推廣的範圍涵蓋非常深遠,絕對不是只有「流行音樂」而已,深感文化部肩負文化推廣之責,實需審慎思考發展重點及經費預算,善用國庫及人民納稅錢。

(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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