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投票的意義

柯文哲(右三)、姚立明(右二)日前出席監票部隊誓師大會,投票日將出動。(資料照,記者蔡亞樺攝)柯文哲(右三)、姚立明(右二)日前出席監票部隊誓師大會,投票日將出動。(資料照,記者蔡亞樺攝)

◎陳子瑜

因應年底選戰,民主進步黨推出了一系列與人民生活切身相關的文宣,尤其以母親向孩子道歉的廣告,最為動人。終末則強調「做不好,就換掉」這一民主政治的核心概念。這個概念乍看淺顯,但往往為人所忽略。

對於選舉的想像,多半聯想起那句耳熟能詳的話:「選賢與能」。然而這句話只對了一半,民主政治的起源不是來自於對理想烏托邦的寄託,而是務實地防範與制衡暴君與暴政的出現。若過度著眼在正面的追求,難免會對檯面上的候選人越看越不順眼,彷彿只要有些缺點,就不值得我們將手中「神聖」的一票投注給他。

試想,當我們用90分的標準去看待候選人時,無論是40分,還是80分,都會因為不合標準被剔除,導致投票率下降,讓具備組織票優勢的候選人,靠著基本盤勝選。於是政治版圖更加穩固,對於改革的渴望消退,最終是集體政治效能感的下降,民主就在這樣的冷感中,漸次倒退。

如果我們翻轉一下投票的意義,從防範與制衡的角度出發,對於已經做不好的政治人物,用我們手中的選票,當作不信任與抗議的工具教訓他,以及支持他的政黨。這樣的方式,不但使得改革出現了新的可能,也會逼迫被抗議的政黨,為了重新取回權力,而不得不做出自我的革新。

或許有人會說,投廢票也是一種不信任與抗議,但是這兩者最大的差別,在於投廢票不但改變不了現狀,反而是在鞏固現狀。試想,對於以掌握權力為己任的政治人物,只要能選上,面子不好看,其實一點都不重要。你越是想要抗議的對象,通常也是你認為越糟的對象,糟糕的人,怎麼會在乎評價呢?

因此,今年年底,不管你的政黨傾向為何,你都應該要回到自己的戶籍地投票,這不是為了政黨與候選人的利益,而是為了台灣民主的健康發展,而必須履行的職責與義務。

(民主進步黨社運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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