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究責前,先補救!

◎王建等

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涉嫌洩漏秘密給中國,使各大政論節目談論該事件是否又是一場政治鬥爭、誰該為此事負責、誰該為此事下台,甚有人支持檢察機關應將此案朝向外患罪偵辦,並將相關之人逐一清查。當多數人都在關注「究責」時,「補救」的問題似乎被大眾所忽略。

關於洩密,近日也發生考選部命題委員涉嫌洩漏國考題而遭檢察官起訴的事件,此事件與前述同樣是涉及刑法上洩漏秘密的問題,但後者較前者在處理上有重大不同,關於洩題事件,除了檢方究責外,也對考試公平性的破壞做出彌補(商討重考的可能性),但關於前者洩密問題,似乎未見到國家對可能已經被洩漏秘密的處理。

另外,關於政治上的洩密事件,筆者認為司法機關不宜過早涉入,就以這次案件為例,如果檢方為了要釐清相關人的犯罪嫌疑,則勢必要詳加調查被透露給外人的內容究竟為何,但該內容既然已經被國家高層認為是國家機密,就可能涉及的影響而言當然不應使太多人知悉,以免往後走漏風聲而破壞重大的施政方針,但卻為了配合司法機關辦案只能「不得不」將有關的資訊透露給檢方,此時,這些已經被透露出去的資訊還能稱為「秘密」嗎?

況且,如果此事件真的是政治操作,那所謂公平、公正的司法單位正好成為有心操作者的工具了嗎?基於此,筆者認為至少應待相關單位已經妥善處理秘密洩漏後的補救問題後,再介入調查涉案人的刑責,或許才可免除上述的二項疑慮。

因此,筆者認為現在應首重在彌補秘密被洩漏出去的危險,其次才是處理如何歸咎相關人的責任,另外也期待相關的行政、司法機關能考量此事件涉及到國家機密的重要性,切勿為求釐清責任而忽略機密被暴露的重大危害後果。

(成大法律研究所碩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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