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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課不能收費 國中小面臨停擺

因監察院糾正,各校校外游泳課程面臨中斷。(記者歐素美攝)

因監察院糾正,各校校外游泳課程面臨中斷。(記者歐素美攝)

2016/05/28 06:00

教局將向中央爭取補助解決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國中小學游泳課程收費遭監察院糾正,使得全國各校進行戶外游泳課程的學校,下學期游泳課面臨中斷停擺,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多次協調未果,表示將持續與行政院溝通,希望以其他方式補貼辦理;市府教育局長彭富源也表示,將向中央要求更多補助,以解決游泳課問題。

教育部體育署於二○一三年推行「泳起來專案」,要求各校加強提升學生游泳能力檢測合格率,由於許多學校沒有游泳池,必須到校外的民營游泳池等進行游泳課程,並採使用者付費方式,向學生收費,連同車資及保險費等每堂課約收取一百廿元左右,各校收費不同,課程節數及上課的年級數也不同,台中市約有八成國小皆有游泳課。

但監察院認定游泳課為國民基本教育法課綱,不得收費,提出糾正,原本各校最近都準備辦理下學期游泳課的招標作業,因監察院糾正,只好喊停,但教育局及教育部缺乏補助等配套措施,今年預算早已編列,使得各校下學期游泳課程面臨中斷,引發游泳池業者抨擊,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經協調教育部多次,但以社團方式辦理,上課時間恐不足,全額補助,政府又財政困難,皆行不通。

蔡其昌:與政院溝通 盼今年度補足差額

蔡其昌表示,學生上游泳課可學習自保及減少溺水,將持續與行政院溝通,希望今年度能以其他方式補足差額。

教育局長彭富源表示,台中市共有三○七所國中小學,僅五校有游泳池,多數學校必須到校外進行游泳課程,市府初估一個年級一年游泳課經費就要一千八百萬元,將設法爭取中央更多補助,讓游泳課程得以繼續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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