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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性侵智障女 兄弟皆判刑

2016/05/27 06:00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縣秀林鄉有名中度智障女子,102年間遭隔壁鄰居一對高姓兄弟檔接連性侵、猥褻得逞,案經花蓮高分院審理後,日前各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這對兄弟檔1年8月及3年2月有期徒刑。

檢警調查,102年2月間,高姓兄弟的弟弟先趁被害女子的家人外出時,把女子帶回家裡,抱住撫摸胸部,並親吻被害人,女子的父親返家後,看到女兒從高男房子走出來,並有哭泣、嘴唇紅腫的現象,於是追問,無法言語的被害人做出親吻動作,並自己摸著胸部,父親察覺女兒被高男欺負,氣得找村內牧師登門問罪,高男坦承酒喝多了,不小心失態摸被害人,之後簽署和解書以8萬元私下和解,但付了5000元後就避不見面。

被害人父親因此報案,檢察官意外查出和解書上還出現了高男哥哥也因性侵同一弱女子,與女子的父親簽和解書,追查發現高男哥哥也趁女子到高家上廁所,要女子脫下褲子躺在床上,然後用手指性侵得逞;高男哥哥坦承犯行直說「當時喝醉了犯了大錯」,也賠了8萬元,所以被害人父親沒有提告。

法官審理後,認為高姓弟弟強制猥褻被害人,且飾詞否認犯罪,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判處高姓弟弟3年2月;而哥哥以手指性侵得逞,但事後坦承犯行,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加上負責撫養失明的母親,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判處1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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