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被醉父痛打 媽出面索賠100萬
2016/05/25 06:00
〔記者林良哲/彰化報導〕彰化縣的王姓男子經常醉酒鬧事,前年11月間他酒後回家痛打正就讀高中一年級的兒子,造成其頭部受傷。王妻見狀忍無可忍,不但和丈夫離婚,又幫兒子控告前夫,索賠精神慰撫金100萬元,但法官審理後認為金額過高,最後判處王男賠償3萬元,以及醫療費用1300元,全案仍可上訴。
法官斟酌判賠3萬
判決書指出,王姓男子以開貨車為生,前年11月間酒後返家發現兒子在玩電腦,一氣之下就徒手毆打兒子的頭部,造成其頭部紅腫、左前額瘀腫、右頸部紅腫、左前臂紅腫等傷害。
其妻不但與丈夫在去年離婚,且取得兒子的監護權,以「法定代理人」身分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控告前夫,除了要求他賠償醫療費用1300元之外,並索賠精神慰撫金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