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拖吊關說放水 2警貪污罪起訴
2016/05/24 08:00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劉姓駕駛人因汽車違停被屏東縣警局交通隊拖吊,劉男打電話請認識的交通隊孫姓分隊長幫忙處理,孫遂交辦隊部張許(複姓)隊員予以通融,劉男得以免繳1000元拖吊費,直接把車開走。案經檢調查獲,孫、張許2名交警昨被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此案是去年警政署政風單位與廉政署調查高屏地區部分官警疑為特定砂石業者關說放行違規砂石車時,意外監聽查獲屏東部份交警在處理汽車違停拖吊時,受人情關說請託違法抽單。
檢方調查,張許交警1年多前在屏東市執行違規拖吊勤務時,將劉男違停的自小客車拖回隊部,劉男遂打電話請認識的孫姓分隊長幫忙處理,孫便交辦張許隊員將劉男的自小客車移至隊部員工停車場,讓劉直接把車開走,免繳1000元拖吊費。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孫、張許2人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應予起訴;張許隊員因礙於長官情面,情狀稍有值得諒解之處,且圖利金額不高,並無不法所得,建請法官從輕量刑。
屏東縣警局表示,張許隊員已經退休,孫員事後受到調職處分,將在收到起訴書後,予以停職等候司法判決。
屏東縣警局為提高汽車違停拖吊效率,打算將拖吊業務委由民間業者承辦,此舉除可減少人情關說外,對增加罰單收入挹注公庫也會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