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損百車又挨告 宜市男再判拘120日
2016/05/24 08:00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宜蘭市謝姓男子隨機刮車,已有數百輛車受害,去年挨告被判拘役20日,後來另有6名車主提告,法官認為,謝男雖是思覺失調症病患,但刮車舉動多是情緒發洩,與思覺失調症無關,判拘役120日,可易科12萬元罰金。
「我的車子又被刮了!」去年5到9月間,宜蘭市國立蘭陽女中、宜蘭運動公園一帶,停在路旁的車子常被刮傷,不少車主接連「中鏢」,支付維修費用花了大筆冤枉錢,氣得破口大罵;有人多次目擊謝姓男子到處刮車,他被查獲釋放後仍故技重施,被害車主氣得破口大罵,謝男隨機刮車,眾人防不勝防,成了頭痛人物。
31歲謝姓男子騎車閒晃,持美工刀刮傷路邊車輛鈑金,作案地點集中在宜蘭市區,有些受害車主自認倒楣未報案,有的不捨愛車無故挨刮提告,他因觸犯毀損罪,兩度被判拘役。
謝姓男子無業,持有中度精障手冊,過去被診斷出思覺失調症;不過,宜蘭地方法院承審法官認為,這段期間,謝男住院症狀表現均是暴力衝動行為與情緒起伏,未觀察到精神病性症狀,不能用精神症狀解釋他的違法行為。
判決書指出,根據醫院鑑定報告,謝男刮車時,無證據顯示受到精神症狀干擾,或意識不清狀況,犯後又不願負責,責任心的培養須由家庭成員與醫院配合,家人對其不恰當行為多所包庇,造成他屢屢犯案,6名車主愛車被刮,謝男犯行明確,判處拘役,諭知得易科罰金。
李姓受害車主說,謝男行徑難以捉摸,擔心他再犯案,不敢把車子停在路邊,以免遭受池魚之殃;警方允諾加強巡邏防患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