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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糞尿真「肥水」 屏縣府推澆溉農作

2016/05/06 08:00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畜牧糞尿再利用,肥水不落外人田,縣府現正媒合農民與畜牧場合作回收澆溉農作,以推動零水污養豬循環經濟,已有六十餘家畜牧場表達申請意願,首座肥分資源利用的示範場,預計七月啟動。

畜牧場與農戶合作 減少水污費

屏東縣環保局表示,縣內畜牧場眾多,糞尿主要處理方式,多以傳統三段式,包括固液分離、厭氧消化、好氧曝氣等處理後,放流至河川,但許多畜戶不擅長操作維護,導致廢水處理效果不彰,衍生河川污染問題。

環保局長魯台營表示,一○六年一月起環保署將對畜牧業開徵水污染防治費,屆時將對畜牧場造成可觀負擔,但若畜牧場與農戶結合,或自行將畜牧糞尿「還肥於田」,便能減少或免繳水污染防治費;屏東縣飼養一百二十七萬頭豬,可轉化的肥分很可觀。

首座肥分利用示範場 7月啟動

環保署已經在一○四年底放寬畜牧糞尿施灌農田規定,並將經厭氧發酵後的糞尿定義為「沼渣沼液」,只要由畜牧場與受施灌農戶共同提出「沼渣沼液肥分利用計畫書」,經農政單位核准後,便能合法將畜牧糞尿澆灌農地。

環保局表示,目前麟洛鄉中央畜牧場已向縣府提出沼渣沼液肥分農田利用計畫書,農政審查通過後,將提供沼渣液給鄰近的紅藜田、火龍果及檳榔園使用,預計今年七月就能開始施灌,做為示範場,有意願加入的農戶或畜戶,可洽詢縣政府環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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