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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宕10年 新北表演中心BOT啟動

新北表演中心預定地在新板特區、板橋車站旁的精華地段,占地三‧三公頃。(記者賴筱桐攝)

新北表演中心預定地在新板特區、板橋車站旁的精華地段,占地三‧三公頃。(記者賴筱桐攝)

2016/05/03 06:00

市府代辦招商、興建 預計本月簽約

〔記者賴筱桐、楊明怡/綜合報導〕預定落腳新板特區的新北表演中心,歷經招商失敗、中央與地方權責劃分及BOT商業設施比例過高等爭議,全案延宕十年無具體進展,今年四月文化部確定委託新北市政府代辦BOT招商及興建營運管理事宜,預計本月完成簽約儀式,最快明年招商。

新板特區精華地淪全台最貴停車場

「新北表演中心」計畫歷經台北縣長蘇貞昌、周錫瑋、新北市長朱立倫三任首長,過去因BOT案財務可行性問題卡關,導致位於新板特區、市值超過兩百五十億的上萬坪精華地,淪全台最貴停車場。

文化部委外研擬可行性研究報告,地上物總樓地板面積廿六.四萬平方公尺,其中商業附屬設施(含商務辦公及住宅)高達廿二.一萬平方公尺,占整體比率八十三.六%,劇院和文創空間本體設施僅占八.一九%,被質疑「反客為主」,有如大巨蛋案翻版。

文化局長林寬裕指出,本案由文化部主導,市府依代辦契約執行招商和履約管理事宜。若由政府出資興建,估計需投入至少兩百億元,希望在符合法令、政府零出資的前提下達到目的,提高廠商參與誘因,促進地方藝文發展;他談到,劇場為挑高設計,光從樓地板面積計算主體設施比例,不盡客觀。

議員反對提高商業附屬設施比例

市議員何博文認為,這是地方期待已久建設,他支持本案,但反對BOT「掛羊頭、賣狗肉」的行為,廠商為獲利提高商業附屬設施比例,藝文本業淪為配角,新板特區不缺百貨公司、商場和豪宅,居民需要的是藝文園區。

文化局文化設施科長邱書豪說明,先前規劃的商業設施比例僅是顧問公司模擬財務可行狀態下的方案,目前中央訂定基本招商條件為一千五百席大劇院、四百至六百席實驗劇場、樓地板面積四萬三千四百平方公尺(一萬三千多坪)的文創產業,其餘附屬設施配置由投標廠商規劃。

文化部:六月檢討財務計畫可行性

文化部表示,此案在政府零出資前提下要具備財務可行性,不得不在兼顧劇院公益性下「適度開放附屬事業」。在考量各界議論、近期公告地價調增、地上權住宅市場條件變動等因素後,文化部預計於六月召開公聽會,檢討財務計畫可行性後,再繼續辦理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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