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午餐自治條例 議員促納禁含瘦肉精
2016/05/03 06:00
牽涉各局處暫擱 六月下旬再審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市議會法規委員會二日審查「台中市學校午餐自治條例」,議員要求教育局一定要把肉品不得含有瘦肉精文字納入條例中,且明定在地食材的比例,另外,學校進行招標過程,教育局必須派員參加;由於牽涉各局處,該案遭暫擱,六月下旬再審查。
法規會昨進行審查,委員會召集人李中、議員賴義鍠、劉士州、黃馨慧等人要求將肉品不得含有瘦肉精的文字納入條例中。
黃馨慧還要求,烹調油品採用大豆沙拉油,廠商於市府機關採購免收四%行政費;中市辦理營養午餐業者,由十八家驟減為現行五家,顯示薄利問題造成業者恐難提供優質午餐給學童,因此她也要求增訂「市府每年固定提供營養午餐補助十至十五%。」
市議員謝明源、張芬郁則要求學校進行營養午餐廠商招標過程,教育局必須派員參加,避免弊端;羅永珍議員則說,有些學校有自己的廚房、廚師,教育局要定期去檢查。
王立任議員認為,條文中雖談到要提高使用在地食材,但沒有定義何謂在地食材?提高是多少?台南條例就有明確訂定,他要求教育局應明確訂定。
李中認為,因為牽涉的局處太多,決定暫擱,請教育局再邀請衛生局、農業局等相關局處研議後,議會法規會再於六月下旬審查。
教育局長彭富源表示,對於議員所提食材檢驗規定、校園油品使用、價格隨物價波動調整、在地食材定義等建議,教育局會參酌議員及相關機關意見後凝聚共識,妥善的增修相關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