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擊斃嫌犯判刑》18萬易科罰金 桃市府買單
2015/12/30 08:00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警局楊梅警分局永安派出所員警葉驥,因開槍打死通緝犯被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造成警界大鳴不平、士氣受挫,市長鄭文燦昨天到分局打氣,他表示,這18萬元由市府負責,葉驥未來的升遷、獎勵都不會受到影響。
市長打氣︰不影響升遷獎勵
葉驥去年2月攔查竊盜通緝犯羅文昌時,羅倒車逃逸,葉員先喝令「不要動」,對空鳴槍制止無效,朝羅的腿部開了3槍,子彈貫穿羅下肢動靜脈血管達10個彈孔,傷重不治。
在司法審理過程,葉驥強調為了制止羅文昌倒車衝撞及逃逸才不得已開槍,用槍時機並無不當,但最高法院認為,羅嫌倒車拒捕,並無衝撞或攻擊葉員的行為,是葉員誤認倒車拒捕已危及生命,貿然朝羅嫌腿部開槍導致傷重死亡,屬用槍過當,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
葉驥被判刑後,警界一片譁然,楊梅警分局表示,許多民眾打電話幫他打氣,甚至有民眾義憤填膺地說,要幫葉驥出18萬元。
鄭文燦昨天下午由桃園市警察局長黎文明陪同,到楊梅警分局長張弘文的辦公室幫葉驥打氣,鄭文燦說,這樣的司法判決已嚴重影響警察士氣,他深感遺憾,希望司法判決要考量警察的第一線執勤狀況,全民應該支持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