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賄判刑定讞 台東縣議員張順成遭解職
2015/12/01 08:00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無黨籍縣議員張順成,一○一年十一月間參選海端鄉議員缺額補選,因涉嫌現金行賄,選後遭對手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民事庭審理判決當選無效,去年底五合一選舉披掛再戰順利當選,但前案刑事部分經上訴最高院,最高院十一月廿三日審結駁回,維持三年二月判刑,褫奪公權二年,縣議會十一月廿七日接獲判決,將與內政部確認解職。
張順成喊冤 委任律師聲請再審
張順成喊冤護清白,否認交付現金行賄,已委任律師聲請再審,不願多做說明。
前海端鄉長胡新一因涉貪,九十九年三月一日就職即遭停職,一○一年六月辭職,遺缺補選,由時任縣議員余忠義當選,在地縣議員隨之出缺,辦理補選,警職退休的張順成與當時擔任國民黨海端鄉民眾服務主任的余秀芳捉對廝殺,張勝選,余選後指張利用其妻、樁腳以現金行賄,提出民事當選無效訴訟,一審判決當選無效,張不服上訴花高院,花高院去年一月廿二日審結駁回,當選無效定讞。
去年底五合一選舉,張披掛再戰順利當選,但同案刑事部分仍在訴訟中,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上月廿三日審結駁回,維持三年二月判刑,褫奪公權二年。
議會:解職案再與內政部確認
縣議會人事室主任陳坤池表示,議會在上月廿七日接獲判決即判讀應解職,但張前天仍出席定期會,將與內政部再確認。
縣府:與中選會商討補選事宜
縣政府民事處處長顏志光則表示,尚未收到來文,但已得知此事,解職令將由內政部發布,追朔至判刑確定當日,至於補選日另由中選會與地方商討再決定。 縣選委會表示,此選區的另兩位候選人得票數未達張的二分之一,所以須辦理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