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事業廢棄物進焚化爐 市府將送辦
2015/12/01 06:00
屢傳偷倒 議員批行政不作為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近來屢傳外縣市不肖業者偷倒事業廢棄物,市議員陳本添、李榮鴻、楊正中卅日批判,行政不作為,才造成破壞環境的事件層出不窮。市長林佳龍表示,非法事業廢棄物進入焚化爐排擠民生廢棄物,將移送檢調單位偵辦;市府也將列冊追蹤廠商違法行為,查獲即嚴格重罰。
市議員陳本添、李榮鴻、楊正中卅日在總質詢時指出,最近海線地區偏僻公有地或河川地,包括北堤西路至西濱處及大安溪畔等地,常遭外縣市不肖業者偷倒事業廢棄物,受害居民卻投訴無門;而環境破壞以及環境污染事件接二連三發生,根本是市府執法上的行政不作為,市府應該有適當對策與規範。
林佳龍答詢時表示,經市府政風處調查發現,有非法的事業廢棄物進入台中市焚化爐排擠民生廢棄物,政風處已蒐集相關證據,將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檢調單位偵辦,確保合法管道不會遭非法使用;也請環保局列冊追蹤廠商違法傾倒廢棄物、排放廢水行為,一經查獲即嚴格重罰,展現市府執法決心。
環保局長洪正中則說,針對大安溪畔遭棄置廢棄物事件,已派稽查人員展開追查,除做好現場緊急應變處置、污染物採樣調查、調閱監視器、相關單位會勘及持續積極查察污染行為人外,並聯繫環保署中區督察總隊及環保警察介入調查,查獲即嚴懲及重罰,遏阻非法棄置廢棄物行為。
此外,環保局也加強廢棄物管理聯單勾稽,包括廢棄廢產源及清除,並強化不定期廢棄廢產源現場查核及重罰業者。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非法受託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作業行為人、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等人,依法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