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權益 宜議員催生身心障者陪伴證
2015/11/18 06:00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縣議員黃定和建議縣府社會處辦理陪伴證,讓陪伴身心障礙者搭車的陪同者,可持證優惠搭車;社會處說,陪伴證是可行的計畫,為了避免被濫用,須再深入研議。
黃定和說,全縣現有三萬多名身心障礙人士,他們到外縣市,有賴他人陪同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沿途幫忙推輪椅或攙扶。
陪同者票價雖有半價優惠,但之前傳出外縣市司機認為陪同人員非「必要」,不同意購買半票,引發爭議,他建議社會處辦理「陪伴證」,保障身心障礙者與陪同者的權益。
社會處長黃龍冠說,身心障礙人士陪伴者一同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依照法規享有半價優惠,現階段尚無陪伴證,均由售票人員判斷是否符合半票資格。
黃龍冠說,陪伴證不侷限身心障礙者家屬使用,希望義工、朋友也能用,傾向在證件設置身心障礙者照片和資料,再讓陪伴者配戴,為了預防被濫用,社會處還要詳加研議如何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