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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社宅地是垃圾坑 將評估清運費

市議員葉明月(右起)、梁為超、楊朝偉質詢社會住宅是垃圾坑問題。(記者謝武雄攝)

市議員葉明月(右起)、梁為超、楊朝偉質詢社會住宅是垃圾坑問題。(記者謝武雄攝)

2015/10/09 08:00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無償取得國有財產署位於中壢東寮段土地,預計興建七七○戶社會住宅,但多名議員昨天直指這筆土地以前是個大垃圾場,還曾發生大火連燒一星期,提醒市府應該評估垃圾清運費用,若高於土地價值,乾脆另覓土地。都市發展局長李憲明允諾,兩個月內會完成會勘、評估清運費用,確定是否有開發價值。

地下埋垃圾 都發局事前不知情

住宅發展處副處長莊敬權表示,國有財產署同意處分土地的公文送達市府財政局時,財政局詢問各局處意見,都發局認為土地的位置相當適當,就以興建社會住宅理由申請無償撥用,國有財產署也表同意,但地下埋有垃圾的事情,都發局事前並不知情。

若經費幾千萬 會進行清理

莊敬權說,這處東寮段土地位於中壢區中山東路四段,占地二.四七公頃,如果是有償撥用,得花七.二四億元取得,都發局將評估垃圾清運費用,如果幾千萬元可以解決,市府會進行清理,否則會將土地退還國有財產署,並要求得將垃圾清運走。

市議員梁為超、楊朝偉、葉明月表示,這筆面積約二.五公頃的土地,以前是私人經營的資源回收場,地下埋有大量垃圾,民國九十年時,垃圾場因沼氣自燃引起火災,連燒一個星期才熄滅,之後立委孫大千曾爭取到五百萬元經費清除垃圾,不料開挖後發現 垃圾量實在太龐大,五百萬元只夠清理一小部分垃圾,最後草草結束。

議員們認為,社會住宅若蓋在垃圾坑上,不僅民眾觀感不好,更有安全問題。市議員魯明哲說,他擔任中壢市長時,國有財產署就有意無償撥用這筆土地,但他探聽到地底下有大批垃圾,根本就不敢接受。

市議員黃傅淑香表示,東寮段土地過去是中壢區有名的垃圾坑,垃圾量根本無法估計,市府得要仔細評估,是否具有開發的價值。

中壢的社會住宅基地,遍地都是垃圾。(梁為超提供)

中壢的社會住宅基地,遍地都是垃圾。(梁為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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