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輛公務腳踏車 斗南公所送鄰長
2015/10/09 06:00
〔記者黃淑莉/斗南報導〕斗南鎮公所花了八十多萬元,添購四百廿八輛公務腳踏車分送給各里鄰長,鎮長張勝雄表示,鄰長義務協助環境清潔、災情查報及民情反映等,提供腳踏車不僅節能減碳,更希望能提供即時服務。
斗南鎮公所昨天利用里鄰長防災講習會後,將腳踏車撥用各鄰長,張勝雄把腳踏車一一送給各里鄰長,公所表示,總計四百廿八輛腳踏車,一輛得標價二千元,總計編列八十多萬元。
公所主祕張富進表示,鄰長是無給職,除在第一線提供服務,更肩負守望相助、環境清潔、災情查報、急難救助、民情反映及政令宣導等服務。
張富進指出,大部分鄰長為民服務時都騎機車,但近幾年雲林空氣污染嚴重,尤其PM2.5污染更令人詬病,汽機車排放廢棄也是污染源之一,提供腳踏車給鄰長當交通工具,節能減碳減少污染。
九十五歲林子里鄰長黃春重開心地說,以前要分送通知單都騎機車,以後騎腳踏車方便且機動性高。
張富進強調,撥用給鄰長的腳踏車屬公有物品,期間若鄰長有異動,腳踏車也要一併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