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公寓電梯補助 最高300萬
2015/09/13 08:00
無須再經過都更委員會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北市府為加速老舊建築物使用效能,照顧行動不便者上下樓,九日公告施行「台北市協助老舊建築物更新增設電梯補助作業規範」。未來六樓以下公寓申請電梯補助,只要所有權人一○○%同意,並領取電梯建築許可就能申請,無須經過台北市都更委員會。每案補助總工程費最高五十%,且不逾兩百萬元,若電梯符合通用設計規範,可提高至三百萬元上限。
外牆拉皮 不逾1千萬為限
此外,外牆修繕拉皮及居住環境更新改善補助,九月十四日開始受理申請,七樓以上建物需經老屋健檢評估為D、E級及提列建議改善事項後,始得提出申請。每案補助總工程費最高四十五%,且以不逾一千萬元為限。都更處補充,若住戶同時申請增設電梯及拉皮補助,則須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程序申請。
都更處主秘張明森表示,過去老舊公寓要申請增設電梯,必須透過「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規劃設計及實施經費補助申請暨審查原則」去申請,還要依據都市更新條例辦理、經過都更會,增加許多程序時間。而新的補助作業規範只要達到所有權人一○○%同意,並取得電梯建築許可就可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