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幫獄友自殺 殺人犯加8月刑期

2015/08/27 08:0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涉犯鳳山樂器行殺人案的男子徐方偉,與甲仙裹屍命案主嫌吳豐成,同被羈押在高雄第二監獄(燕巢看守所),兩人還住在同舍房,被判無期徒刑的吳自認假釋無望,決意絞頸自殺,還叫徐幫忙;徐協助加工自殺後伴屍一夜,隔天才主動報告看守所,高雄地院審理後,判徐8月徒刑。

涉犯鳳山樂器行殺人案的男子徐方偉(34歲),今年5月間與樂器行老闆娘楊宜綾(34歲)一審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涉及甲仙裹屍命案的主嫌吳豐成(56歲),也因涉強盜殺人案,一審判處無期徒刑。

獄友留遺書指自己央求

判決書指出,去年7月14日晚間,吳豐成認為自己被判無期徒刑,又是累犯,無法假釋、很痛苦,向徐方偉表達尋死念頭,但擔心以繩絞頸自盡萬一死不成,會更痛苦,要求徐幫忙加工自殺;徐答應後,吳便寫下遺書,強調是自己央求徐協助他自殺。

當晚9點展開「自殺計畫」,吳先將內衣撕裂、捲成繩狀,再服下安眠藥,待藥效發作,以「內衣繩條」纏住頭頸;徐則協助自殺,直到吳男氣絕,隔天清晨6點多才向管理員報告。

高雄地院審理時,徐坦承犯行,並向吳的家人致歉;法官根據吳所留的遺書,認定徐僅是出於同理心,才幫吳完成心願,雖然幫助自殺罪的最輕刑度是有期徒刑一年,但考量其動機,依刑法第59條減輕其刑,判刑8月,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