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家牙科診所沒合格牙醫 被查獲
2015/08/26 08:00
生局以司法審理中 不公布名單衛
〔記者林近/桃園報導〕桃園市衛生局今年查獲五家號稱「牙科診所」的人員,在沒有合法證照及執業許可下從事醫療行為,已依法送辦,但衛生局以「司法審理中案件」為由,不願公布名單,只呼籲民眾看牙時,要仔細辨別診所及醫師是否合法,保障自身權益。
衛生局昨舉行宣導會,教導民眾辨別各種照顧牙齒的相關人員,醫事管理科科長黃翠咪表示,位在龜山區的某診所,齒模技術員未經牙醫師指示就製作假牙,涉嫌違反醫師法;平鎮區某家僅掛置牙齒圖案招牌的診所、大溪區某間招牌為「牙齒」的診所,都由未具牙醫師資格的人員從事治療行為;另外還有兩間沒有招牌的密醫,分別在楊梅區、八德區違法看診。
鑲牙生、齒模員從事醫療行為 都違法
她指出,坊間常見以「牙齒」、「鑲牙」、「牙體技術所」等為招牌,診所內沒有合格的牙醫師,以鑲牙生、齒模製造技術員或牙體技術師,甚至是未有合法證照的人員從事拔牙、洗牙等醫療行為,都已經違反醫師法並涉及刑法,在一○二年及一○三也分別查獲四件、七件。
黃翠咪說,口腔內治療如蛀牙、牙周病、拔牙、植牙及洗牙都屬醫療行為,麻醉、手術、處方及製作病歷必須由牙醫師親自執行;假牙製作過程的咬模、印模、試模及安裝,可由鑲牙生執行,或由齒模製造技術員在牙醫師 或鑲牙生指示下協助執行;牙冠、牙橋、嵌體、矯正裝置、義齒的製作或加工,牙體技術師可以執行。
她表示,合格牙醫診所需在明顯處放置「牙醫診所開業執照」及「醫師證書」,牙醫師需配戴「執業執照」;而合格的鑲牙生、齒模技術員及牙體技術師也都應有相關證明,民眾應主動查看,保障自身權益。